卞海霞
(中共盐城市委党校 江苏盐城 224000)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应该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并进,要注重它们之间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本文总结新中国成立72年以来的社会建设成就,梳理我国社会建设的三个历史阶段的特征:社会建设框架的初步形成,各项社会保障的初步全覆盖;从“社会稳定”到“社会和谐”的转变;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全面进步。
关键词:社会建设;发展脉络;初步覆盖;和谐社会;全面推进
新中国成立72年来,在我们党带领全体人民持续而深入的探索下,社会建设事业接续发展并呈现出了前后相继的四种表现形态,即覆盖范围较广、质量水平较低;建设内容分散、地位相对附属;框架基本确立、地位相对独立;体系日臻完善、地位尤为凸显。
在这72年的发展历程中,社会建设逐步形成了以民生建设为主要内容和以社会治理为重要支撑的双向互动格局,积累了诸多有益经验和做法,彰显了我国特有的制度优势,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和破解难题,我们党在社会建设领域进行了系列性制度安排,形成了以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体系图景,明确了制度建设重点和方向,层次分明,主线明晰,必将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建设框架的初步形成,各项社会保障的初步覆盖
新中国成立伊始,各项社会事业都是千疮百孔,百废待兴。尤其是民生领域,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生活问题更为严重,吃穿用度等物质严重匮乏,更为迫切地需要解决,这些都成为考验我们党执政初心的试金石,考验我们执政能力的重重困难。
1.初步建立我国城乡基层社会建设的组织系统
新中国成立伊始,在党中央的有力领导下,中国社会初步实现了从“一盘散沙”到“组织起来”的转变,大力革除旧社会弊端,加快建立新社会秩序,开辟了中国社会治理新纪元。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56年,通过“一化三改造”的有力推动,中国迅速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初步建立了我国城乡基层社会建设的组织系统,同时,也初步建立了我国城乡基层社会建设的法律制度。1954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此前后,还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发布《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等一系列重要文件。
2.初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问题
新中国成立之初,在生产力极度落后,经济几乎崩溃的形势下,如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问题,成为了我们党当时面临的艰巨任务,这也是这一时期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
当时,物价飞涨,商业萧条,人民失业,灾情肆虐,医疗卫生资源欠缺,文化教育落后,广大人民的基本生存面临巨大困难。我们党紧抓社会建设中的“牛鼻子”——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问题。通过社会主义改造进行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重新构建,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民生建设;有效平稳了物价,妥善安置和救济失业人员;城乡开展“除四害”消灭地方病等活动成效明显,农村“赤脚医生”的普遍培养,使得医疗事业获得较大发展,医疗卫生资源更加密集地布局乡村;改造“私塾”等旧文化教育模式,村集体普遍办起新小学,使得教育覆盖面极大提升。特别是扫盲活动广泛开展,使文盲、半文盲率降到有史以来的最低,成效显著。
3.初步形成城乡社会建设二元化格局
1958年7月1日,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正式成立。公社设立了农业、林业、畜牧、工交、粮食、供销、卫生、武装保卫等若干部或委员会,下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同时成立了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缝纫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生产生活。此后短时间内,人民公社在全国推广开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的基层单位。农村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生产、生活等各种社会保障都在公社内完成。
城市的社会建设基本上实行的是单位制,“一五”计划期间,我国重点工程在建立厂房的同时,建立职工生活区,为“单位办社会”格局的形成提供了基础。在相对集中的空间内形成了一整套的社会服务体系,让这里的居住者更容易体验到“单位办社会”的氛围。城市的社会建设基本实现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保障体制,使得“单位人”“公家人”长期充满了优越情结。
不可否认,此后数十年,我国城市社会建设的步伐远远快于乡村,城市各项社会建设的质量要比农村高出许多,城乡二元社会建设的差距日益拉大,社会建设暴露出的不公平,也饱受诟病。
二、改革开放以来:从“社会稳定”到“社会和谐”的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社会建设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中国成为世界上社会发展水平提升最快的国家。我国在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民生改善、和谐社会、制度创新、社会全面发展等方面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
1.紧紧抓住社会主要矛盾,逐步推进社会建设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社会建设迎来了一次跨越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从文革期间的停滞不前状态得到了新生。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正确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并重新准确地定位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并指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面对生产力水平低、物质基础薄弱的艰难局面,进行社会建设缺少物质支撑。中央要求全党全国大力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将经济建设作为中心任务。通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为社会建设积聚起雄厚的物质基础,并源源不断地把改革开放带来的红利惠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在增进人民福祉和实现共同富裕方面的先天优势。在改革开放初期的20年中,我们党逐步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基础推动社会建设”的根本途径,解决了社会领域的诸多难题。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取向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对传统的社会体制进行了局部性改革。
2.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在探索中不断总结经验创新社会建设理论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改革开放使得我国在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建设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如收入差距拉大、社会公共服务不足、社会保障缺位、社会道德滑坡、理想信念缺失、生态环境恶化……等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日益暴露出来。党中央不断总结经济建设经验,逐步创新社会建设理论,推动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专门部署。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我们党在推荐社会发展实践活动中摸索创新出的关于社会建设理论,它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2011年9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标志着中国社会已经实现从“总体性社会”到“多样化社会”新局面的转变。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建设全面进步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并强调,加强社会建设必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社会建设领域的五项改革,即教育综合改革、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收入分配格局、社保制度、医疗卫生体制。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单独将“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进行系统论述,在公共服务、脱贫攻坚、教育、就业、收入、社会保障、健康、人口均衡发展等社会建设的八个方面做出制度安排,着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2017年,我们党在社会建设领域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强调“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并提出了八大具体要求,即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同时,将民生领域的“五有”目标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扩展为“七有”目标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更广泛地地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基本覆盖了人的发展历程中所经历的全部生活事项。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建设逐步形成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和以社会治理为支撑的“双向互动”的结构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报告中针对社会建设提出了“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目标要求,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则从制度建设的层面对社会建设领域中的民生保障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进行了顶层设计,构成了新时代社会建设领域的制度全景图,为继续发挥制度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基本遵循。
在就业方面,立足“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这一基本定位,从就业支持体系、灵活就业机制、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四个方面来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在教育方面,立足“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基本要求,从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完善各阶段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等方面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保证机会公平,从制度上确保把教育事业始终放在优先发展位置。
在社保方面,立足“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目标,以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抓手,从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社保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制度、退役军人保障制度、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住房制度等方面来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在制度上织牢社会保障之网。
在医疗健康方面,立足“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战略目标,强调生命全周期理念,从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优化生育政策、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等方面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提供制度支撑。
社会建设取得最好成就,脉络特别清晰的是全国打赢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经过8年的精准扶贫,以举国之力消灭了庞大的贫困人群,缩小城乡差距,使数千万贫困人口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使我国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总之,我国进行了72年的社会建设一直着眼于社会整体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各项内容内在交织、相互影响、 深度融合,推进中必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从推进策略上看,各个历史阶段都善于发现把握影响社会建设整体效果和进度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做到抓住重点、有的放矢,使得我国社会建设不断进步、不断取得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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