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新勇(夏津县自然资源局 山东德州 253200)
摘 要: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加之县域经济发展等原因,个别地方政府只着重招商成绩而忽略了合法、合理利用土地。违法用地如雨后青笋层出不穷,基层自然资源监察工作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强化、优化和规范基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个刻不容缓课题。
关键词:执法监察;基层;管理;自然资源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尤其是21世纪以来由于各地政府的招商力度加大的原因,有些地方只以重招商成绩论英雄而忽略了合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也就造成了政府主导的违法占地层出不穷,各地的违法占土地成上升态势。参考近几年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果,表明违法地占用耕地占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呈不断攀升状态,许多地方政府因为违法地占用耕地占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5%而被上级政府警示约谈。
一、基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环境
1.基层执法监察工作执行力不健全,没有形成合力
虽然有些地方出台了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文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执法合力。但是在一些地方共同责任机制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执行力受限,导致违法占地行为仍时有发生。
2.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点多面广执法能力捉襟见肘
基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人员少、巡查区域大,任务较重。临时简易性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难以及时发现,且违法违规当事人常常利用节假日,连夜突击建设,形成违法占地较多。
3.部分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只重视当前利益
部分乡镇、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只注重局部发展和一时利益,默许、支持乡镇企业、村民进行各类违法用地活动,甚至少数村干部无视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甚至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导致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屡禁不止。
4.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履职到位难度大
现行法律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力有限。即使个别条款所规定的制止权和执行权,也都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但是行使制止权的手段和措施,法律却没有明文规定。再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是限期拆除或没收非法占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但是对于拆除或没收的方法、途径与具体实施人,法律却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处罚,如果违法当事人拒不执行,自然资源部门既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又没有强制执行的手段,结果往往是以罚代法。人民法院对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难以执行,使得违法用地状态无法消除,久而久之,违法用地越积越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土地违法行为人产生了只要缴纳罚款就算代替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错误观念。
二、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共同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制度形成合力
笔者建议各地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文件精神,制定奖惩措施,实行一岗双责,与各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形成执法合力。摆脱自然资源部门在查处违法占地战场上孤军奋战的困顿局面,切实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切实有效的做好基层执法监察工作对违法占地查处、整改工作。
2.自然资源执法力量下沉、充实基层执法监察工作
作者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发现,自然资源的行政违法案件一般都发生在基层。基层的执法压力和任务相当严重,然而自然资源执法力量却是倒置。要响应国家号召执行自然资源部门执法力量下沉,切实充实基层的执法监察力量。以应对人员不足的基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困境。
3.利用多种媒体、途径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作者认为应当充分利用节假日、农民工返乡春种秋收等有利时机,采用多种形式,定期组织人员进村、进社区、田间地头进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乡镇、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人们牢固树立尊法、守法、合法利用土地的观念和思想。从根源上杜绝违法占地的苗头。
4.修正部分法规条文,解缚基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难题
笔者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对基层执法监察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修正法律、法规上的一些不利于或限制基层执法监察的不合理的条款。同时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一些切实可行的实施条例和地方性规章制度,以弥补有些大法出现的管理层面上的空挡和缺失。进一步细化涉嫌违法占地者法律责任中的自由裁量权,让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提高,而不是罚款了事,从而织密这张自然资源防护的大网。同时也要让基层自然资源监察执法工作走向依法管理、依规处罚的健康有序的道路。更要不断完善土地执法监察长效机制、责任机制,以最严明的态度、最强硬的措施,将基层的执法监察工作推向深入,使自然资源基层执法监察工作更好的完成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保障发展的历史任务。更为地方基层合理、合法、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和保障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朱治国.新形势下基层国土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作者简介:
于新勇(1972--)男,汉族,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人,农艺师,大专。主要研究方向:自然资源管理。
国内刊号:CN61-1499/C
国际刊号:ISSN2095-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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