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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 梁启超晚年治史思想的转变与价值探析——以《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为中心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20-07-21 08:22:29 作者:新丝路杂志社 来源: 文字大小:[][][]

梁启超晚年治史思想的转变与价值探析

——以《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为中心

王磊(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云南昆明  650500)

要:《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是梁启超先生数十年从事治史实践的成果凝结,是他晚年学术反思阶段的重要史学理论和方法论著作,在其一生的学术成果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两部著作均围绕着对旧史的改造和新史的创立展开论述,《中国历史研究法》叙述重点在于史之意义及范围、史之改造、史料等较为宏大的史学理论问题;《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则先谈史之意义及“史家四长”的理论,后深入细致的叙述五种专史的方法论。从旧史到新史,从思想理论到方法实践,我们可以从两部著作中,探寻梁公晚年治史思想转变与成熟的过程。

关键词: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治史思想;方法论

 

在中国近代史学界,梁启超的思想以“流质易变”而著称,张越教授曾评价道:“善变是梁启超学术的一个明显特征,尽管为此而常为人们所诟病,但在某种意义上也未尝不能说这正是他的一个长处”[1]。即便两部著作成书间隔不过十年,从《中国历史研究法》到《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以下简称《研究法》、《补编》),我们依旧可以从中发现梁公治史思想的“善变”。

一、梁启超晚年治史思想转变的根源

促成梁启超晚年对自身治史思想反思与变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客观环境的逼迫,也有其主观意识的更新。其一,20世纪20年代先后兴起的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对当时学术思想界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作为其时政治思想界重要人物的梁启超,被划归为“保守派”行列,成为新启蒙家抨击和斗争的重点对象。在这种复杂的文化环境下,梁启超回到了他的治史事业上,打破自身旧的史学思想观念,投身于近代新史学理论和方法论的探索当中,这是处于文化思想变革高潮中的梁启超对自身学术研究及思想作出的反思与转变。其二,19世纪末,梁启超拜师康有为,加入到资产阶级维新派的队伍中,开始走向兼收中西方思想文化的道路。后遭遇变法运动失败而逃亡日本,梁启超开始亲身接触西学,思想上发生重大转变,对中国封建旧史学的批判也由此展开,揭开了其后期治史思想和方法转变的序幕。其三,梁启超后期选择退出政坛,专心学术研究,正如其所言,“吾自今以往,除学问上或与二三朋辈结合讨论外,一切政治团体之关系,皆当中止”[2]。转向学术领域的梁公,开始对政治与学术、经世与致用等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直接影响到他后期的学术研究实践。

二、从《研究法》到《补编》,探寻梁启超晚年治史思想之转变

从《研究法》到《研究法(附录)》,再到后来的《补编》,梁启超思想本质的“善变”是多有体现的,仅从史学理论和治史方法论两方面,亦可做出探究。

从史学理论上看,其一,关于“史之意义”。在《研究法》中,梁公指出“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者也”[3]6,他认为史学发展过程中是存在因果关系的。而在其后的附录中,他注意到史学与自然科学是的区别,认为不能拿自然科学那一套理论去做史学的研究,并进一步阐述:“因果律也叫‘必然法则’,‘必然’与‘自由’是两极端,既必然便没有自由,既自由便没有必然,我们既承认历史为人类自由意志的创造品,当然不能又认他受因果必然法则的支配,其理甚明。”[3]161也就是说,如果承认史学发展过程中必然存在“因果律”,便与史学的本质相矛盾了,由此他对之前的“因果律”观点提出否定。其二,关于“史之目的”。在《研究法》中,梁公主张“今后作史者,宜于可能的范围内,裁抑其主观而忠实于客观”[3]45,极力反对旧史为达到“明道”、“经世”等目的而“不肯为历史而治历史”[3]44,对客观历史掺杂主观思想的做法。而在《补编》中,他指出:“历史的目的在于将过去的真事实予以新意义或新价值,以供现代人活动之资鉴。”[3]224这里就不再强调治“纯客观的史“,反而提出当代人应该站在自身的思想角度对过去历史进行重新的思考和理解,并赋予其以新的时代意义的价值,从而为当代人活动提供资鉴

从治史方法论上看,其一,关于史料观。梁启超因受清代乾嘉考据学派理论的影响,尤为注重治史过程中关于史料的搜集、整理、鉴别与考究,这在《研究法》中有着清晰的体现。而在《补编》中,梁启超指出:“作小的考据和钩成、辑佚、考古、就是避难易想徼幸成名,我认为病的形态。真的想治中国史,应该大刀阔斧,跟着以前史家的做法,用心做出大部的整个的历史来,才可使中国史学有光明、发展的有希望。我从前著《中国历史研究法》,不免看重了史料的搜集与别择,以致有许多人跟着往捷径去。”[4]这里,梁公又对自己过去治史过程中过于注重史料细节考究的行为作出反思。其二,关于史学编纂体例。在《研究法》中,梁公主张做通史是一种优良的治史方法,极力提倡通史编纂体例。而《补编》的大半篇幅都在论述专史方法论,他提出“做通史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专史没有做好通史更做不好。若是各人各做专史的一部分,大家合起来便成一部顶好的通史了。”[3]221-222由此可见,从史学理论到治史方法,《补编》与《研究法》的阐述都存在着很多不同,这反映了梁启超晚年史学反思工作是具有成效的,其治史观是逐渐走向成熟的。

三、梁启超晚年治史思想转变的价值

陈其泰曾这样评价梁启超:“以丰富的著述,代表了传统史学的终结和近代史学的开端”[5],这是对梁启超在中国近代史学革命中重要地位的充分肯定。20世纪初梁启超开始呼吁“新史学”及“史学革命”,对中国封建旧史学提出怀疑和批判,这是基于梁公对中国旧史学著述弊端的准确把握和对西学史观接触后的了解加深。《研究法》及其补编,围绕“改造旧史,创立新史”这一基调,扛起新史学的大旗,冲破旧史学的壁垒,是其治史思想的第一个价值所在。

《研究法》及其补编论述的史学观点及理论大部是突破了中国传统封建史学桎梏的。以其对历史人物的研究为例,在打破中国传统评价人物的道德和政治准则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评价标准和原则。在《研究法》中,梁启超运用英雄史观对重要历史人物进行研究,对后世人物的研究则是放在社会这个大整体环境中去进行的。中国传统封建史学对历史人物的品评是以礼仪和伦理原则为标准进行的,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史家撰史尤其注重个人的人格、道德、品质等因素,将封建的忠义礼智信和“三纲五常”作为评价人物的标准。梁公敢于突破这种在中国旧史学界根深蒂固的传统理论原则,是他治史敢为人先,勇于突破的显著体现,这也是他治史思想转变的又一价值所在。

《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将一代学术泰斗梁启超先生晚年的治史经验积累和思想理论阐述的完备之至,极具学术理论研究价值。梁公在《自序》中谈到其创作目的:“取诸于人,希冀因吾之研究以引起世人之研究,因世人之研究以正吾之研究”[3]4。实际上,由于成书速度很快,两部著作于细枝末节处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不足,但作为一部凝聚了梁启超数十年治史心血的史学理论专著,其学术水平和研究价值是无可厚非的。我们在研读这样一部著作时,不仅可以学习其在史学研究领域内相关观点理论的突破,也可以学习梁公严谨坦诚的治学态度和科学有力的治学方法,这都是这本著作能带给我们的价值收获。

 

参考文献:

[1]张越.梁启超后期史学思想的变化[J].河北学刊,2001(06):111-114

[2]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十四[M].北京:中华书局,1989:66

[3]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 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M].北京:中华书局,2015:6

[4]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314

[5]陈其泰.梁启超评传·前言[M].广西:广西教育出版社,1996:1

作者简介:

王磊1997--,汉族,安徽省六安市人,在读硕士,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专门史专业,研究方向:专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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