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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工 论八一南昌起义时期我党领导的公安保卫工作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20-11-17 07:50:07 作者:新丝路杂志社 来源: 文字大小:[][][]

陈工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察史博物馆,湖北武汉  430034

 要:八一南昌起义是我党武装反抗国民党的第一枪,是创建人民军队的开始。同时,南昌起义时期我党建立的政治保卫处和五个市、县级公安局是我党早期创建人民公安机关的尝试,是具有当代公安机关某些职能的公安保卫工作机构,本文在论述了这些公安保卫工机构作出的公安保卫工作的基础上,总结了其给我们带来的深刻启示。

关键词:南昌起义公安保卫工作;公安保卫工作机构

 

八一南昌起义是我党武装反抗国民党的第一枪,是创建人民军队的开始。同时,八一南昌起义时期建立了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政治保卫处,同时新成立了我党领导下的南昌市公安局,在随后起义部队南下广东的过程中,也在一些地方建立了我党领导下革命政权的公安局,应该说,这些都是我党早期创立人民公安机关的尝试。这在1992年公安部公安史资料征集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资料中也有这样的评价,这种评价是官方的、客观的和准确的。[1]而且笔者进一步认为:南昌起义时期我党建立的政治保卫处和五个市、县级公安局是具有当代公安机关某些职能的公安保卫工作机构,这些机构作出的公安保卫工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建国后的公安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及借鉴。

一般认为南昌起义就包括起义军南下广东的过程,本文为叙述的方便用了“南昌起义时期”这个词,意在将起义军攻下南昌和撤出南昌后由闽入粤分开叙述,当然也可合并比较,以利于更好地叙述南昌市公安局与我党入粤以后建立的四个公安局之间的异同。

一、八一南昌起义时期我党领导的政治保卫处

起义后发布的《中央委员宣言》是以国民党中央委员名义发布的宣言(这其中包括跨党的中共党员),宣言宣布成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由25位委员组成,由宋庆龄、谭平山、贺龙、恽代英、郭沫若、邓演达、张发奎组成主席团,这是起义后组建的最高权力机构,同时兼具政府性质,以区别、抗衡于南京国民党政府和武汉国民党政府,便于团结国民党左派和革命群众。革委会下设8个机构:秘书厅、政治部、政治保卫处、参谋团、宣传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农工委员会、党务委员会。革委会还还任命了江西省和南昌市的机构和人员。

政治保卫处是借鉴苏联的经验设立的,由李立三担任处长。政治保卫处由一科、二科和特务队组成。一科负责敌情工作,主要任务是侦察敌情,收集各方面情报,为前委和革委制定行动方案,一科科长由李国珍担任;二科负责民运工作,主要任务为发动和武装群众,取得地方对起义部队的支持,协助地方建立党组织,二科在日常工作中还承担了筹款、筹粮、安置伤病员等后勤工作任务,二科由魏量生担任科长,一科和二科人员还要完成上级随机指派的其他任务;政治保卫处下辖一个特务队,它是机关直属部队,特务队开始只有一个多营的兵力,起义部队到达汕头时,革命委员会将其扩编成为一个警卫团,由第二十军和北江工农自卫军派员组成,兵力只有数百人,但战斗力较强。特务队或者说后来的警卫团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前委、革委机关及领导的安全保卫、镇压反革命、在有需要的时候配合作战部队执行断后任务以及配合一、二科进行工作,警卫团团长由李鸣珂担任。

当时担任政治保卫处秘书的谭天度同志曾回忆:“那时我们缺乏经验,再加上客观因素的限制,除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任务外,在收集情报、制定正确行军方案、镇压反革命、动员群众、筹款筹粮、安置伤病员等工作上都存在问题。”[2]因为是在战争时期,当时的政治保卫处所承担的职能以及所要完成的任务是繁杂而琐碎的。但它的侦察情报,镇压反革命,保卫前委、革委机关安全,保卫革命政权的职能,以现在的眼光看这些职能应当属于当代公安机关的职能。按照中共中央的设想,起义后成立的中国国民党委员会,既是权力机关,又兼具行政机关性质,是可以跟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相抗衡的机关,所以,可以通俗地讲,政治保卫处相当于现在的“公安部”。南下广东后,李立三兼任汕头市革命委员会公安局局长,政治保卫处一科科长李国珍兼任潮安县革命政府公安局局长,政治保卫处对市县公安局的领导地位,是显而易见的。

二、八一南昌起义时期我党领导的公安局

1.南昌市公安局

1927年1月,北伐军攻克南昌后,将省会警察厅改组为南昌市公安局。

1927年初,朱德受中央军委的指派,担任国民革命军第三军军官教育团团长。4月5日,朱德被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任命为南昌市公安局局长,在随后举行的就职典礼上,朱德首次明确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总理(孙中山)说,人生来是服务的,我们警察是国家的公职人员,就是要为人民服务……”。朱德担任公安局长后,增设了征缉课,将侦探队改为征缉队,将保安警察队分编为保安警察一队和保安警察二队,一队配备短枪,二队配备长枪,他还调整了部分干部,建立了定期研究工作会议制度。4月10日,朱德前往赣东剿匪,6月初朱德辞去公安局长职务,在此期间,由共产党员、南昌市公安局秘书杨达代理公安局长一职。

彭干臣,湖北英山人,黄埔军校一期毕业生。1927年7月秘密潜赴南昌,协助周恩来筹划南昌起义。1927年8月1日凌晨2时,南昌起义的战斗打响,彭干臣率领所部占领了南昌市公安局及其哨所,在公安局设立了卫戍司令部。起义军经过4小时鏖战,占领了南昌,在夺取南昌城的战斗中,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南昌市公安局官警没有成建制的参加战斗,但是有部分官警是配合起义军参加战斗了的。起义当晚,有些警察在路上执勤,劝露宿的人进屋,与起义军一道保护老百姓财产安全;一些警察与起义军、工人纠察队一道在城墙上阻击溃逃之敌;起义部队攻占敌南昌卫戍司令部后,起义部队在警察的配合下,打开监狱,释放了100多名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缴获1000多只枪和其他军用物资,警察配合起义部队看守这些枪械设备。在彭干臣的布置下,8月1日清晨起,就有许多人员在街面上张贴油印布告,布告是以南昌市公安局和卫戍司令部名义发布,号召商店正常营业,学校照常上课,而且,有一拨拨人员上街承担宣传和武装巡逻的任务,他也命令军警加强城市警备治安,搜查残余敌对分子,查处犯罪嫌犯,这些有力举措稳定了民心,防止出现社会混乱,保障了起义的顺利进行。8月2日上午,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在皇殿侧大众广场举行革命委员会宣誓就职典礼和万人军民联欢大会,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正式任命彭干臣为南昌市公安局长兼卫戍司令。由于当时人多拥挤,把会场的西边的一堵矮墙挤倒,人群出现混乱、骚动,幸好当时在场军警竭力维持秩序,才使得活动顺利进行。8月3日,根据中共前委指示,朱德率领第九军300余名战士撤离南昌,带走了20余名警察。彭干臣组织公安局官警和卫戍部队战士,保障起义部队顺利撤离南昌。8月4日下午,彭干臣冒雨在操场上招集公安局保安一队、二队和消防队官警进行整编,把青壮年警员混合编为几个连,老弱和警官就留下不编入,编入的警员发给枪弹,晚上,将编好的队伍带入省政府院内住了一晚,8月5日早上八时,编好的公安局人员随贺龙的警卫团撤离南昌南征广东。至此,中共领导的南昌市公安局实际存在了5天。

2.起义部队南下广东过程中建立的四个公安局

8月5日在中共前委的率领下,起义部队撤离南昌,取道临川、宜黄、广昌,南下广东,以期占领入海口,获得国际援助,徐图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起义部队曾在四个地方建立过公安局,按照成立时间的先后分别为大浦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潮安县革命政府公安局、汕头市革命委员会公安局、澄海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除了大浦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有为数很少的公开的资料加以研究外,其他公安局几乎没有公开的研究资料。

(1)大浦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1927年9月16日,南昌起义军前锋抵达大埔县边陲青溪石下坝,全歼国民党队伍一个营,进入广东后的首战告捷。中共大埔县委(部)按照周恩来在福建上杭会见时的指示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的决议文件要求,作出了全力响应,成功进行了茶阳暴动,一举砸烂了旧政权,成立了大埔县人民革命政府。18日,周恩来、朱德、贺龙、叶挺、李立三、彭湃等人率领起义军主力陆续来到大埔。19日,中共前委在茶阳养育堂出席了欢迎起义军大会并由领导人作出讲话,决定将大埔县人民革命政府改名为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宣布了了革命政府正副主席和秘书科、土地部等负责人名单,并设立了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任命李卓寰为公安局长。此后,公安局接管了国民党大埔警政,并开展了一系列的革命活动,镇压了4名反革命分子,保卫新生红色政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禁烟禁赌,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实行了土地革命,没收了反动派官僚和土豪劣绅的家产。1927年10月1日三河坝战役打响,我党领导的这支大埔警察队伍勇敢投入战斗,完成了戍守县城和收集情报、筹饷送粮、救护伤员、为起义军作向导等多项任务。大浦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自9月18日成立起,总共存续18天。

(2)潮安县革命政府公安局1927年9月23日潮安县革命政府公安局成立治所在潮州镇,局长由李国珍担任,公安局存续8天时间。

(3)汕头市革命委员会公安局9月23日起义军占领潮州后,原中共汕头工委书记兼总工会委员长杨石魂,从外地赶回汕头,组织工农队伍发起武装暴动。晚10时暴动打响,工农武装陆续攻占各地警署,随后合力围攻警察总局,24日晨,在南昌起义先头部队的帮助下,敌警察总局被攻克。9月24日下午,中共前委书记周恩来,恽代英、李立三、澎湃、贺龙、叶挺等同志抵汕,在民权路大浦会馆设立起义军总指挥部。时任中共广动省委秘书长、中共原汕头地委书记赖先声来到大浦会馆,向前委书记周恩来汇报,并宣布成立汕头市革命委员会,赖先声任委员长,古汉忠任秘书长,李立三任公安局长(徐光英代),郭沫若任海关监督兼外事交涉使,汕头市委协同汕头市革命委员会迅速开展各项工作。公安局代局长徐光英专门开会,研究治安问题,并成立了治安委员会。徐光英还发布布告,要求旧干警复职,协助汕头市公安局其他人员开展工作。[3]赖先声还召集部分工人义勇军、农民自卫队协助起义军站岗放哨,市面很快恢复正常秩序。汕头市革命委员会原计划打算用500名工人义勇队员完全取代旧警察,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只有70余名工人义勇队员加入了新设立的汕头市革委会公安局,导致公安局留用了大批的旧警察,这些留用旧警察的革命立场不坚定,有的旧警察在敌人反攻时作了内应,给起义部队留下深刻的历史教训[4]。汕头市革命委员会公安局存续6天。

(4)澄海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1927年9月28日澄海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成立,治所在县城关镇,黄承钧担任局长,存续时间为4天。

总之,南昌起义期间我党领导之下5个公安局,行使了镇压反革命、保卫革命政权、处置刑事嫌犯、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这些职能也应当属于当代公安机关需要且必须行使的职能,更何况当时就运用了与当代公安机关相同的“公安局”的名称,这都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地方。

三、南昌起义时期我党领导公安保卫工作的启示

1.“公安”姓“党”,“公安”是党和政府的“刀把子”

“公安”姓党,“公安”是党和政府的“刀把子”,这种提法背后的理论依据是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国家作为统治阶级统治一切从属阶级的工具,必须依靠国家的暴力机关来实现,这些暴力机关包括警察、军队、法庭、监狱等。毛泽东同志也曾经指出“专政的主要武器是军队和警察”[5]。所以我国公安机关从诞生时起,就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组织归属性,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的全面和绝对领导之下,公安机关对党必须绝对忠诚。有些学者认为1931年中央苏区的政治保卫局是我党领导下的第一个公安机关,实则不然,经过近年学者们的研究,南昌起义时期借鉴苏联经验成立的政治保卫处是中央苏区时期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先行试验,起义后成立的南昌市公安局是我党领导下的第一个公安局(特别的地方是与当代的公安局完全同名),起义军在南下广东过程中建立的大浦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则是我党领导下的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设立的公安局。南昌起义时期的政治保卫处与5个公安局是我党领导下的公安保卫工作机构,其政治属性与革命军队的政治属性一样都是为了打击敌人、维护新生的革命政权,这些机构从建立时起就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而且公安保卫工作机构还要维护社会治安,它可以使用情报、侦察手段,强制手段,惩罚手段等,所以说:“公安”姓“党”,“公安”是党和政府的“刀把子”,这在南昌起义时期公安保卫工作中就有所体现。

2.走群众路线,倡导“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放手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是我党最重要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法宝。唤醒工农大众,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一直都是南昌起义时期公安保卫机构特别是政治保卫处的重要职能之一。政治保卫处在南昌起义时期对地方发布过很多布告,内容多为政治宣传、安民肃反、动员群众、筹粮筹款内容,当时政治保卫处的一个重要的对内对外宣传内容,就是运用多种手段要求广大官兵严守纪律,不能骚扰民众、增加民众负担,通过工农革命军的具体行动,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白工农革命军与旧军队的区别,这在起义部队南下过程中做得比较好,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即使部队官兵挨饿,也不会拿老百姓的东西吃,这与毛泽东同志1928年倡导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是不谋而和的,受到了老百姓的热烈欢迎。

1927年4月在朱德就任南昌市公安局长的就职典礼上,朱德就提出:国家公职人员要为人民服务。朱德还把“要为人民服务”印在了之后的军官教育团毕业证上。这比毛泽东同志1944年首次提出“为人民服务”的提法要早了17年。为什么警察等公职人员要为人民服务,这与朱德同志的人生经历有关系,也与他关心民众的疾苦有关系。1921年朱德同志在昆明担任云南省警务处长与省会警察厅长,此时昆明曾流行白喉等传染病,朱德曾经率警察抢救过得病的市民,也曾经保护过闹学运的学生,他深知警察与民众有着密切的接触,甚至警察作为社会治安的维护力量是具有强制手段的,他希望警察站在人民一边,要为人民服务。

3.公安保卫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显得极为重要

李立三领导的革命委员会政治保卫处特务队,选用了北江工农自卫军的很多成员,因为这些来自广东革命根据地的工农自卫军北伐到武汉后,虽然遭受汪精卫的排挤,但他们依旧立场坚定地来到南昌来参加起义,革命意志坚强,值得信赖。

1927年9月16日,中共大埔县委(部)率领大浦农民自卫军举行了茶阳暴动,一举夺取了政权,成立了大埔县人民革命政府,18日南昌起义军抵达大浦,19日,中共前委和广东省委,决定将大埔县人民革命政府改为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任命李卓寰为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长。大埔县公安局的人员构成主要来自大浦农军,中共党员是骨干力量,这只农军有着朴素而鲜明的阶级性,也具有较强的革命性。局长李卓寰为中共党员,原为大浦农军独立一团副团长,独立一团第一连是组成大埔县公安局的主要力量,组建后的公安局立即担负起镇压反革命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大埔县公安局留用了少量旧警察作为维护治安的力量,但并未造成不良后果。

在汕头市公安局,情况就不一样了,如前文所述,原准备用500农民义勇队完全取代旧警察,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达到目的,所以留用了不少的旧警察,导致敌人反攻时,有的旧警察做了内应。对此事李立三做过反思,指出旧警察完全是阶级压迫的工具。[6]叶挺也对此事提出过批评,认为应该用政治保卫团取代旧警察。

南昌起义时期我党对公安保卫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已经有了足够重视,但由于在战争时期情况复杂,我党的经验也不足,导致一些失误亦也不能苛求,此后的根据地、苏区、边区公安保卫工作机构都对机构人员的政治素质有着明确的要求,并且按照这些要求公开公布,严格挑选人才。

 

注释:

[1]《公安史资料》1992年第三期,公安部公安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谭天度.追忆南昌起义.党史天地1997.9.4

[3]秦梓高.汕头“七日红”革命政权建立的经过.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2012.6.26

[4]刘振华.南昌起义与我党初建的警政.人民公安2001.16.48

[5]公安部政治部编.毛泽东公安工作理论.北京:群众出版社1993.28

[6]《南昌起义》,南昌八一纪念馆编.李立三报告——八一革命之经过与教训.北京:中央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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