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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欣 我国互联网医疗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20-11-19 09:25:21 作者:新丝路杂志社 来源: 文字大小:[][][]

余欣(乐山市人民医院,四川乐山  614000)

要:互联网医疗在国内发展多年,解决了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与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的矛盾。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医师质量不佳、患者隐私泄露、个人电子档案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为更好的促进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本文从医师、医疗机构、政府的角度对促进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提供建议,以加速“互联网+”的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医疗;电子健康档案;数字化

 

互联网与医疗产业结合,催生出互联网在线诊疗、医药电商、互联网+健康管理等全新业态。互联网医疗通过数字化的方式将“人”和“公共服务”链接在一起,推动了医疗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发展,优化了医疗服务流程,是医疗服务模式的创新,提升了医疗健康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催生出一系列的问题,需政府和医疗机构加强完善。

一、互联网医疗的定义

互联网医疗以互联网为载体,包括了医药信息查询、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处方、远程会诊、远程治疗、医疗信息查询和在线疾病咨询等各种形式的健康管家服务。本质上互联网医疗是医疗资源的信息化和移动化的过程。为规范互联网医疗的运行,2018年我国陆续制定了与互联网运行相关的规范和管理办法。

二、互联网医疗现行发展状况

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明显的差距,在医疗资源的分布上也较为不均,一些疑难杂症、罕见病或许在基层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水平较低的小医院可能没有较好的诊疗方案,互联网医疗的发展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可能。同时患者通过网上就诊可以得到专家的治疗方案和处方药,从而自行选择药店购买药物,节约了去大医院排队诊疗的时间,还免去了医生获取“灰色收入”的风险。不过目前我国互联网诊疗主要是针对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目前我国对互联网医疗实行准入管理,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医生必须具备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且经执业注册医疗机构的同意。在执业范围方面,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且不能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

新冠疫情期间为做好自我防护、减少不必要的接触,人们对互联网医疗的需求增多,医患双方不需见面,只用通过文字、图片和语音的方式即可进行交流。“非接触诊疗”方式的互联网医疗,在疫情防控期间起到了避免交叉感染、减少人员聚集的作用。以某地市级医院为例,在新冠疫情发生前该院并没有开展过线上诊疗服务。疫情后该院通过“公账号+微信支付”的方式开展互联网医疗。疫情爆发后自2020年1月16日到4月30日,该院线上问诊病例达3403例,满足了当时疫情防控工作的需求。虽然自疫情进入常态化后,该院的线上诊疗人次略有减少,但互联网医疗已基本成为了该院拓宽病源的基本方向。

三、互联网医疗发展存在的问题

1.互联网医疗诊断结果的准确性有待商榷

患者通过线上与医生交流会存在表达不清、阐述不完整等问题。同时与传统的“望闻问切”的医疗诊断方式不同,医生不能根据病人当时的情况作出判断,患者上传的CT检查和相关报告单可能不能及时反映病人当时最真实的病况。一旦医生判断失误,可能给病患带来不可弥补的风险。

2.患者个人隐私被泄露

一方面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医疗的发展带去了新的机会,在“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模式下实现了医院内部、其他医疗机构、居民、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另一方面在开放大数据的环境下,病患将自己的个人信息上传到网上,可能会被“黑客”获取有关信息,互联网医疗导致的病人个人信息泄露、隐私被不法分子侵犯的问题,给个人的隐私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

3.互联网诊疗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现在大多数小型医院为树立品牌形象、拓宽医疗服务收入,更多的参与到了互联网医疗诊断中去。但这些医院的临床医师的医疗技术质量、临床经验、专业素养等相较于大型三级医院的专家、主任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而知名公立医院的医生平时接待的患者数量原本就已经处于超负荷状态,还需忙碌于科研、教学等研究,工作量基本饱和且其经济收入、职业发展等都有良好的前景和保障,因此对互联网医疗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即便参与了互联网医疗其活跃度也很低。且现在由于“单位人”等现实因素的羁绊,医生自由执业仍困难重重。

4.缺乏健全的医疗服务体系

虽然目前互联网医疗基本实现了医疗机构与互联网的互融互通,但医药企业、药店、医药配送公司等相关单位缺乏探索相关延伸服务的主动性、尚未积极参与到互联网医疗服务体系中。

5.多数医疗机构的病人个人电子健康档案不完善

虽然目前大多数医疗机构都建立了病患的个人电子健康档案,但各医院之间仍处于信息隔离的状态,大量的诊断结果和相关数据都处于碎片化状态并不完整,无法有效使用。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缺少可得性和开放度。

四、促进互联网医疗发展的建议

1.医生要遵守处方管理规定,提高医疗质量

医师在开具电子处方签,需全面掌握患者病历资料,按照病历管理规定要求为患者建立电子病历,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针对患者在实体医院确诊的常见病或慢性病结果,开具相同诊断疾病的电子处方。患者在线登录可查询自己的诊疗方案和处方及病历资料。

2.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确保网络医疗服务安全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扶持力度,加快行业信息化发展。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医疗服务的融合发展,健全和出台相关法律制度。医疗服务机构应妥善保存病人的电子病历、电子处方、购药记录等信息,确保诊疗、处方、交易、配送全程可追溯,实现医疗服务全过程可监控。患者个人病历信息及隐私治疗需通过实名授权的方式给予诊疗医师查看。

3.多点执业,提高优质医生积极性

落实医生自由执业政策,鼓励名医、专家积极参与到互联网医疗中来。一方面监管机构应督促各地医疗机构落实医生多点执业的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帮助配套鼓励政策帮助一医生消除“隐性障碍”,为医生提供一个更广阔的执业空间,从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效率。具体操作可以将互联网优势与医师利益诉求相结合,如将医师在互联网医疗平台开展的科普医学讲座、发布的健康贴士等工作时间折算成医师参与继续教育的时间,将互联网诊疗人次数与医生个人的职称评定、业务考核等挂钩,以此来推动专家、良医对互联网医疗的参与积极性。同时还需加大对这些专家、名医的计算机知识培训,以熟悉现代网络技术,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4.开展互联网交易,推动医药互联网产业发展

政府助力打通医药材料交易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质控、交易、支付、结算和监管的线上一体化服务,建立数字化医药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智慧药房,构建中药智能化生产体系,开展区域性互联网预约、智能缴费、药师审方、药物配送等服务,实现处方流转、在线医保支付、智能煎药和配送上门一体化服务等。

5.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并完善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制度

结合大众需求,加大医院信息化平台建设。各大医疗机构要摆脱“信息孤岛”“数据孤岛”的状况,实现相互之间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并完善本院病人个人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线上公共卫生咨询服务、线上药品监管服务等。医生可以根据全面完善的数据资料掌握患者健康状况,从而促使诊断结果、诊疗方案和处方更具针对性。

五、结束语

互联网医疗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缓解了看病就医难的现状,提升了人们健康水平。政府、医疗机构与医师要不断探索互联网医疗发展新举措,促进互联网医疗不断规范发展。

 

参考文献:

[1]石庆元.基于“互联网+”智慧医疗的医院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应用研究[J].计算机产品与流通,2020(11):209

[2]斐晨思.“互联网+”背景下健康医疗信息化发展决策探讨[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20(09):116-117

[3]徐向东.“互联网+”对医疗服务模式的改进和影响[J].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2020(04):503-507

[4]周洁.公立医院加速互联网化的机遇与瓶颈[J].新民周刊,2020(30):84-87

[5]谭诗怡.关于互联网行业的现状分析以及发展建议[J].商讯,2020(23):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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