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科   
 
高教思政
 
 
 
 
 
 
 
 
 
 
廖克勤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现状及对策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21-10-15 10:37:17 作者: 来源: 文字大小:[][][]

廖克勤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湖南长沙  410004)

要: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资产管理不重视,资产流失严重,没有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没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执行不力,财务审计缺失,财务报表不完整,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迫切需要:调整和完善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转变财政扶持方式,规范财政扶持监管,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机制,规范建章立制,提高思想认识。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民主管理对策

 

在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乡村振兴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农业产业变革和市场环境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传统的生产模式逐渐显现出生产力水平低下、市场信息滞后、市场竞争力差、抗风险能力差等弊端。“小农户”在“大市场”中处于绝对劣势地位,缺乏独立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能力,面对如此窘境,如何提高“小农户”独立应对市场竞争风险的能力成为目前政府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此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团结“小农户”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种组织形式被政府和学者寄予厚望,被认为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组织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创新,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整体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实施为合作社规范财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2017年12月27日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主要在三方面作了修改和完善:一是取消同类限制,扩大法律调整的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三是顺应发展趋势增加了新的章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对联合社的注册登记、成员资格、组织机构、治理结构等作了规定,承认了联合社的法律地位,为其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本次合作社法修订的目的在于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在混合经营、产业化发展及内部管理等多方面面临的诸多问题,实现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在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市场选择的前提条件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不可挡。

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过程中,伴随着一系列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合作社中出现了财务决策不合理、财务激励不足以及财务约束不到位等问题,致使合作社内部财务关系混乱,不利于合作社的持续发展。

一、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不重视

没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对合作社资产进行登记核算。例如有的养殖协会2008年成立时,国家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建猪圈,2019年清理时,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为零,猪圈也没有了,账簿也没有记载固定资产的去向。

资产流失严重,没有达到合作社资产管理的目标,即保证合作社资产保值增值。

没有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建社以来没有开展过清产核资。有的家国家级示范社都没有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2.财务管理不规范

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没有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设置会计科目,在清理中发现社员股金、固定资产、成员往来等科目没有按规定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特别是社员股金的核算:一是收到社员股金时没有设置股金登记簿进行登记,对社员入社和退社时间、金额、股金性质等进行详细记载,造成分红紊乱,影响社员入社积极性。二是没有设置社员股金明细账。三是会计科目运用错误,合作社通过银行转账收到财政补助资金时,错误运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补助收入”科目进行核算,借记“银行存歀”科目,贷记“补助收入”科目,并且没有按照资金用途进行核算。正确核算应为,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合作社按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用途,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用于开展信息、培训、考察学习、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项目支出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没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少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财务管理制度,但制度不够完善。有的专业合作社只有现金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没有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成员管理制度、会计出纳岗位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现行制度规定要求,合作社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建立健全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等各项制度。然而实际情况并不尽如人意。

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大多数合作社没有严格按照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合作社在执行民主理财制度时流于形式,原始单据没有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只有理事长一人签字;原始凭证没有经办人签字和会计审核。

没有配备财务人员。很少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备了会计人员,进行建账核算,有的合作社既没有配备会计人员,也没有委托农经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账簿设置不规范。大多数合作社没有设置总分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账簿,个别合作社建立了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但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存货登记簿等相关账簿。

财务审计缺失。审计缺失滋生腐败,损害成员利益,影响成员生产积极性,造成成员退社数量增加,从而阻碍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

财务报表不完整。合作社财务报表都不完整的现象比较普遍,主要是资产负债表中缺失“补充资料”

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建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没有专门的档案柜,会计档案资料不齐。有的没有财务报表,有的没有经济合同或协议,有的没有财务计划和收益分配方案、会计人员交接清单、档案销毁清单等资料。

二、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1.财务管理不力,监督流于形式

根据相关规定:财政部门对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但由于市财政局、市农经站人员有限、精力有限,没有对合作社进行指导和监督,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监督不够。

2.放任自流,侥幸心理严重

一方面乡(镇)干部认为钱是合作社的,怎样花是合作社的事,与乡(镇)无关,对合作社资产和财务管理采取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的态度;另一方面合作社理事长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只要自己不拿、不贪就行,用不着监督,甚至一些合作社理事长错误认为违规、违纪又没人过问,心存侥幸,对合作社财务疏于管理。

3.制度执行不力,审计监督缺位

财务制度不健全和执行制度不严格是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内因。审计监督缺位是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的“保护伞”。县、乡两级农经机构是合作社的主要审计机构,但缺乏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乡(镇)农经机构2007年机构改革时多被撤销。

三、解决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的措施及对策

1.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自愿联合、民主管理是农民专业合社的核心所在。合作社的发展肩负解决“三农”问题带领农村致富的使命,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合作社又面临来自企业的竞争压力,这种情况下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同时,政府扶持合作社的发展能够降低合作社不必要的成本,增加合作社与成员的收益,激励合作社的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合作。因此,政府要加大财政扶植力度,通过财政、金融、税收、科技、农产品流通等多种手段,多方面扶持合作社。尤其是金融创新,政府通过改善融资环境,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实现合作社的溶血造血功能的良性循环,吸引工商资本的投入。

2.转变财政扶持方式

政府对合作社传统的财政扶持方式是现金补贴和项目补贴。这些政策对促进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造成了很多问题:合作社套取项目资金;核心成员私自瓜分现金补贴;“假合作社”的出现。上述弊端引发了政府转变财政扶持方式的思考。改进措施有以下三点:第一,改环节补贴、领域补贴为直接对成员进行补贴,增强成员的获得感和满足感;第二,改盲目扶持为导向性扶持,重点扶持竞争力强、标准化程度高、财务治理规范的合作社;第三,改单纯的资金支持为提供公共服务,具体包括提供教育、培训、咨询、审计、技术创新等服务,降低合作社开展审计工作和评估资产价值的额外成本。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合作社会计人员、法人、理事长、民主理财成员等培训,提高财务人员、法人、理事长、民主理财成员素质。

3.规范财政扶持监管

政府要发挥领导作用加强对合作社财政扶持的监管,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利用效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考评。然后对考评结果好的合作社,授予“卓越社”或“示范社”的称号,并赠予相应的奖励金;对考评结果差的合作社,予以严厉惩治,并对合作社的责任人实施问责。

4.完善体制机制

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尤其是基层农经体系建设,恢复乡(镇)农经站,设置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科负责指导合作社成立、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计等业务。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监督缺失问题。

5.加大财务公开和审计力度

一方面,乡(镇)农经站配合乡(镇)纪委、财政所对合作社财务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等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财务公开不规范的,及时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社资格,两年内不得再申报示范社。另一方面,乡(镇)农经站每年对合作社财务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各级示范社。对有问题的合作社决不手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给那些心存侥幸的人留余地,从而建立合作社财务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机制。

6.规范建章立制

加强合作社各项财务制度建设,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规范。一是加强合作社清产核资,建立清产核资工作制度,合作社每年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并将清产核资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二是加强合作社资产所有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三是加强合作社资产统计与产权登记管理。四是加强合作社资产评估监督制度和审计制度建设。五是完善合作社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在加强合作社资产管理过程中,要认真搞好合作社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对合作社资产要进行评估,切实解决合作社资产出租、出售等问题,以防合作社资产流失,确保合作社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减债措施,积极稳妥处理好已形成的债权债务问题。

7.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设立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设置会计、出纳和保管岗位,规模小、业务简单的合作社可以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等业务。做到财务人员持证上岗,特别是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具有会计资格证,才能从事财务工作。同时,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内部章程,明确财务管理部门岗位责任制度,从财务计划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费用管理、财务核算管理等方面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内容,规范其组织运行行为;建立利益共享机制、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管理意识,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8.提高思想认识

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合作社财务管理是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作,各级领导一定要克服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管理的片面思想,真正把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列为当前工作的核心内容。

 

参考文献

[1]杨应辉.补齐合作社财务短板要有的放矢[J].农村财务会计2016(11)

[2]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3]张天雁.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优惠及账务处理[J].税收征纳,2019(4):32-34

[4]王操.浅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投资意愿的影响因素[J].南方农机,2020(9):272

[5]苑鹏曹斌崔红志.空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成原因、负面效应与应对策略[J].中国合作经济,2019(5):4-13

 

编辑部投稿邮箱:tougao85@163.com  tougao58@163.com

编辑部投稿热线:029-87362792  13309215487

24小时查稿专线:13309215487(同微信)

编辑部投稿QQ:693891972   1071617352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图片上传
表情图标

 
李 彬 以司法行政改革 
冯志军 戚叶雯 张  
魏明英 避税与反避税探 
靳利华 中俄毗邻区域生 
卿 红 基于宪法思维的 


覃俊丽 公益助学类社会 
蒲一帆 讲好中国扶贫故 
吴化杰 张瑞敏 “后扶 
周荣 昆明市巩固提升脱 
崔国鹏 三大行动背景下 
杂志简介 稿件要求 汇款方式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2005-2015 Www.xinxi8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5009280号
所有论文资料均源于网上的共享资源及期刊共享,请特别注意勿做其他非法用途
如有侵犯您论文的版权或其他有损您利益的行为,请联系指出,论文网在线会立即进行改正或删除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