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今天召开全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刚才,覃局长就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再强调几点,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四个方面:深化一个认识,坚持三条原则,明确五项政策,落实各方责任。
第一,深化一个认识。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重大决策,我县作为国家首批退耕还林试点县之一,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59.98万亩。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为生态保持、水土治理、农民增收、林业增效作出了突出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态效益明显。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全县林地面积稳步提高、林分结构和质量得到进一步优化,森林覆盖率由当时58%提高到现在74%。2013年,荣获全国绿化模范示范县。二是经济效益突出。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已累计向退耕农户兑现补助款7.16亿元,户均每年增收600余元。当时栽植的茶叶、杉木、核桃、漆树等经济林现已初见成效,经济价值巨大。三是社会效益良好。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我们坚持把发展经济林与地方主导产业建设相结合,大力发展茶叶、板栗、核桃等见效快的生态、经济兼用树种,为农村经济发展培育了新的增长点。同时使一大批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参与经商、发展三产,拓宽了收入渠道。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不足,当前水土流失仍是我县最突出的生态问题,全县还有28个退耕还林空白村和24个半边村,不少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仍在耕种,生态隐患依然严重。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退耕还林列入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大力推进。去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提出到2020年将全国具备条件的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4240万亩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战略举措,是解决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问题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为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精心组织,吃透政策,严格程序,切实把这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办好办实。
第二,坚持三条原则。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政策要求严,标准要求高。各镇、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三条原则:
一要坚持生态优先原则。退耕还林的根本目的是治理水土流失、改善自然生态,为农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各镇要紧扣工程建设这一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退耕一片,治理一片,见效一片。
二要坚持农民自愿原则。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政府着重在政策、规划上引导,强化服务,切忌“一刀切”、强推强退。同时,要健全经营机制,在保障退耕农民合法利益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退耕还林,鼓励从事农业经营生产的组织和个人依法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三要坚持保证质量原则。要进一步健全退耕还林考核监督机制,实施全过程的有效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创新管护机制,因地制宜推行集体统管、联户共管、委托代管、流转管护等有效形式,强化退耕还林管护。对退耕面积较大的村要配备专职护林员,确保各项管护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明确五项政策。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大的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为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务必做到五个明确:
一要明确退耕任务。2014年省上下达我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1.5万亩。综合考虑指标和实施条件,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年重点放在城关、长安、大贵、广佛四镇实施,其中城关镇4000亩、长安镇4000亩、广佛镇5000亩、大贵镇2000亩。要优先安排退耕还林空白村、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进行实施。
二要明确退耕条件。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地、自行超前实施的退耕造林地以及国家各类营造林项目地块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严禁随意扩大范围或进行变通。根据国土部门统计,我县现有耕地39万多亩,划入基本农田为38万多亩,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要求,从数据上看,我县可用于退耕的耕地很少。各镇要结合土地确权换证工作将现有耕地足额予以确权发证,为下一步多争取退耕还林计划打好基础。
三要明确退耕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央补助标准为每亩1500元,其中种苗费300元、现金补助1200元,分别在工程实施后,第一年补助800元(其中种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这些补助款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到退耕农户手中。
四要明确退耕树种。根据新一轮退耕还林不限定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比例,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现状,确定我县退耕还林树种为茶叶、核桃、生漆和杉木四个树种。鼓励采取林草间作、林药间作、林竹间作等合理还林模式,允许在不破坏植被,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前提下间作低杆农作物,发展林下经济,以耕促抚,以耕促管,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五要明确退耕程序。严格实行退耕还林申报和合同管理制,任务下达前,自愿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要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经县级政府审批后,由镇政府与申请退耕农户签订退耕还林合同,明确退耕范围、面积、树种、初植密度、补助标准和金额,以及完成时间、质量要求、检查验收与资金兑付时间和管护责任等。凡实施主体不是退耕农户的,必须与退耕农户依法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明确权、责、利关系,尤其要明确谁来享受补助资金的问题,否则不得纳入工程建设体系,不得兑现政策补助资金。
第四,落实各方责任。为切实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一轮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在工作中,要全面落实各方责任。
一要落实政府责任。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责任书,县政府也与各镇签订了责任书,各镇也要与退耕村组、农户签订退耕还林责任书。要广泛宣传,搞好规划设计,确定好退耕还林农户、地块和面积,并做好镇、村两级公示工作,严格把关认定,确保把国家的政策措施和各项要求逐级落实到位,务必在2月底前完成规划申报,4月底前完成退耕还林任务。
二要落实部门责任。退耕还林涉及发改、财政、国土、林业、审计、监察等多个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的申报和计划的争取;林业局负责牵头抓好退耕还林工程的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和营造林技术指导工作,特别是要严把规划设计关、苗木关、质量关和验收关;国土局负责做好每块退耕地确认;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的拨付与监管;审计局负责做好退耕还林资金使用审计;监察局要负责做好退耕还林资金使用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要落实农户责任。要采取签订合同等形式,将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等检查验收结果与政策补助直接相挂钩,通过兑现政策和确权发证等工作,切实落实好农户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退耕还林的质量和成效。林业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项目实施范围内进行复耕和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同志们,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