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农村市场既是当前扩内需、稳增长的紧迫之举,更是实现2010-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同时翻一番目标,在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谋远之策。必须抓住有利条件和机遇,尽快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
一、近三年来湖北农村消费市场情况的简要回顾
201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增加农民收入,深挖农村市场潜力,统筹城乡发展,成效非常显著。
(一)农村消费需求规模连续三年跨越三个新台阶。从2011年开始,我省大胆创新流通方式,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全省农村市场规模快速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摆脱2006-2010长达五年在1000-1100亿元之间徘徊的低位态势,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分别跨越了1300亿元、1400亿元和1600亿元大关,实际年均增长10%,增速与全省GDP增幅首次基本持平,创近20年来新高。
(二)农村消费品市场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全省农村消费品市场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需求保持快速增长。全省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幅由“十一五”时期的1%提高到10%,其中2011年高达18%。二是农村人均消费额首次突破5000元。据统计,2013年全省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1614亿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6100元,比2010年3700元提高60%,三年人均消费每年净增800元。三是消费结构升级明显加快。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67元,每年增长约1000元。农民购买力不断增强,消费结构升级和生活质量提高。
(三)农村消费政策实现重大创新。201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果断提出建设“国家内需前沿”的重大战略构想,创新城乡消费政策,再一次有效释放了湖北的“改革红利”。2011年至今,省政府累计下发涉及扩大农村消费的文件24件,内容主要集中于现代金融、养老及社区卫生等公共服务、农村信息消费、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等五个领域。将扩大农村消费的着力点聚焦于“能消费”(增加农民收入)和“敢消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等),表现出“集中发力”的新特点,含金量高。
(四)供销社为开拓农村市场作出了重要贡献。三年来,以供销社为主导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服务农业生产,搞活农产品流通,拓展农村消费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
1、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村消费能力。在扩购增销上,2013年,全省供销社实现购销总额2171.24亿元,同比增长24.35%。收购农副产品400亿元,较上年增长31.3%;支持农民在批发交易市场直接交易额368.19亿元,比上年增加11.73%。落实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回收各类再生资源96.31亿元,同比增长42%。通过供销社的服务,提高了农业比较效益上。
2、创建服务平台,满足农民生产生活新需求。截至目前,全省供销社系统发展各类网点6.6万个,建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2.5万家,覆盖了96%以上的乡镇,建成18701家村级综合服务社,覆盖了70%的行政村。全省供销社系统社会农资、棉花、烟花爆竹、日用消费品经营占到市场份额的70%以上,部分县市医药品经营网络发挥了主渠道作用。
3、拓展服务领域,提升了农村消费环境。供销社参与村镇银行、农村保险、期货农业、典当担保、电子商务、商业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积极服务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从增收和消费两端挖掘农村市场潜力。
二、发挥供销社优势,大力开拓农村市场
新时期发挥好供销社独特优势,有利于促进城乡消费双轮驱动、协调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供销社具有独特优势,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发展活力;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弥补市场失灵”。供销社是政府主导的特殊经济组织,集政府、公益和市场三重属性于一体,在政府支持下加以改革改造,完全可以打造成服务农业生产的好保姆、增加农民收入的好帮手、搞活城乡流通的好载体、促进农村消费的好平台。其实质是,政府通过支持供销社,以市场的手段干预农民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政府对农业农村的市场化调控和扶持。
(一)整合有效资源,提升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功能。目前全省村级综合服务社已近1.9万家,覆盖了70%的行政村,在服务保障农业农村消费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面对农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目前还普遍存在硬件建设滞后、服务项目单一等问题。建议加大信息化改造和政策支持力度,整合民政、教育、综治、财政、国土、农业、计生、商务、旅游、金融等服务资源,以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健全农村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体系,力争建成覆盖全省、功能完备、便民实用,满足农民生产生活消费需求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拉升农村即期消费、促进信用消费创造条件。
(二)加快健全新型农业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我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已进入关键阶段,迫切需要构建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降低农业综合成本及风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收入。目前全省供销社已建成新型庄稼医院300余家,领办农民合作社1300多家,发展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600多家,其中过亿元企业90余家,过十亿元企业12家,是政府可以依靠的一支服务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致富的生力军。省供销社正在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建议加大财政、税收、土地、融资及相关认证方面的专项扶持,对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供销社创(领)办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农村金融保险服务和大宗农产品购销等形成专门政策支持体系。通过供销社社会化服务,优化农业投入和效益回报,提高农民收入,进一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三)健全县域流通网络服务设施。近年来供销社“新网工程”建设成效突出,但整体建设运营水平仍待提高。建议加大对“新网工程”的财政投入,从有关政策层面支持供销社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联通城市、覆盖农村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提高“三级四有”覆盖面和服务质量水平。积极支持供销社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和信息技术,创新流通模式,改造和提升传统的经营网络,更新农村消费业态,快速普及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依托供销社流通服务渠道,扶持供销社加快重点农产品市场、“供销民生广场”、再生资源“四园一网”等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更加便利的流通渠道、销售终端,优化结算、售后、信用服务,促进更多的工业品下乡、绿色健康农产品进城和农村废旧物资高效集约回收利用,让城乡群众消费更加安全舒心。
(四)创新促进农村消费增长的体制机制。近年来湖北多项工农业产品在全国位次靠前,但主要产品市场加权占有率始终徘徊3%左右难有突破,因此湖北“发展不够”主要不是生产不够,而是流通不够、消费不够,特别是农村流通和消费长期“短腿”。要深化财税金融改革,建立符合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民生型财税金融政策体系。进一步用好“营改增”、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调结构和农业农村全面改革机遇,将相关政策导入城乡一体化改革顶层设计。以供销社为平台,拓宽农村闲置资金投资渠道,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农村水电路网、三网融合等基础设施改造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运输、电力、电信、商业网点设施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引导更多的农村财产权益公平进入资产交易市场实现保值增值,改变农业的弱质性和农村的落后面貌。切实降低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依托供销社,建立政府农产品价格调控数据和信息系统。
(作者系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党组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