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科钦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西洋县 723300)
2021年2月25日,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顺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向世界各国人民宣布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这一刻是全国所有扶贫干部的高光时刻,也是中华民族在世界舞台上的高光时刻,更是中国共产党在人类历史上创造的又一次伟大奇迹。
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脱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促进了全国上下更加团结,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广大扶贫干部的工作荣誉感和信心得到增强,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任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精准衔接,必须立足实际,顺势而为,厘清二者关系,制定衔接原则,探索衔接手段,分阶段有序推进。
一、厘清关系,确定衔接原则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相同点在于,两者都是围绕“三农”问题而提出的重大决策,内容和方式具有内在一致性,两者的目的都旨在消除绝对贫困、消除城乡差距、消除社会偏见。两大战略的不同点在于:脱贫攻坚具有紧迫性、突击性、局部性和特殊性等特点,乡村振兴则具有渐进性、持久性、整体性、综合性等特点,脱贫攻坚主要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乡村振兴主要是通过解决不充分来解决不平衡问题,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因此,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要坚定不移巩固脱贫成效。持续、稳定实施脱贫攻坚帮扶政策,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进产业扶贫提质增效,落实易地扶贫搬迁“1+7”后续帮扶举措,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和基础设施管护,大力引进培育“三农”人才,探索建立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持续深化苏陕协作,加大消费扶贫,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帮扶,着力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做好从全面脱贫到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以推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为路径的乡村发展战略的衔接等,保证脱贫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系统性。
二是要顺应新形势,落实新发展理念。2020年“十三五”发展规划顺利收官,2021年“十四五”新征程全面开启,面对新形势,谱写新篇章,必须树立新理念、规划新路径,要把乡村振兴工作放到实现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大格局、大目标、大战略中去考量,把准新发展阶段的特征与变化,坚决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变成决策前置条件,成为行动自觉,作为“红绿灯”、“指挥棒”贯穿到干项目、搞建设、兴民生、强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紧扣“绿色循环、生态宜居”战略定位,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谋大局、定坐标、做实功,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推动“三农”工作根本解决。
三是要久久为攻,分阶段有序推进。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分三阶段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到2020年乡村振兴要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二、统筹推进,探索衔接手段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借鉴脱贫攻坚经验,建立健全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举措,推动脱贫摘帽地区走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
一是做好观念衔接,要长远结合和标本兼治,要把脱贫攻坚理念贯穿到乡村振兴的全过程,持续完善上下各级、各部门、各领域协调推进格局,要通过创新机制,激发脱贫内生动力,通过开展政策宣讲、文化宣传、社会动员等活动,充分调动贫困群众主观能动性,转变观念,树立信心,增添动力。要积极总结引入脱贫攻坚工作当中形成的有益经验,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
二是做好机制衔接,建立“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部门牵头负责、多个专业团队谋划、量化目标任务指标”的工作机制和联席制度,压紧夯实责任,协调破解难题,实行年度考核,严格奖惩兑现,高效推进,切实做到靶心不转,频道不换;坚持和完善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三是做好规划衔接,编制总体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区域品牌,打造“一村一品”发展格局,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强化龙头企业引领;紧抓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实施机遇,融入国家战略和省市发展新格局;依托当地独特自然禀赋,实现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多元化有机衔接。
四是做好投入衔接,要从“软件”和“硬件”双向投入。坚持党的领导,是乡村振兴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必须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员作用、用好驻村帮扶力量、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要把“五级书记”抓脱贫这一成功经验“嫁接”到乡村振兴工作当中;继续优化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要加大高素质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引导职业学校和涉农企业发挥作用,联合培养,实训教学,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在“硬件”方面,要继续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和主体作用,根据各地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优化资金配置,加大农业基础设施财政支持投入力度,补短板锻长板,创新“财政+市场”多元保障,“撬动”金融、资本、市场力量参与,加大小额信贷资金授信额度、延长贴息期限、扩大覆盖对象。
三、持续落实,确保有效衔接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5年过渡期,是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互相促进、深度融合、优化完善的时期,必须盯紧目标不放松,凝心聚力加油干,持之以恒见实效,把各项衔接政策全面精准落实下去。
要以产业兴旺为首要目标。实现产业扶贫到产业振兴转变,要依托产业基础和自然禀赋,紧扣“绿色循环、生态宜居”定位,发展多种经营方式,做大产业规模,做长产业链条,做强产业特色,做新产业品牌,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推动以有机产业为引领的现代农业蓬勃发展,实现乡乡有产业,村村有项目,建立起群众增收致富和兴产业惠民生的长效机制。
要以乡风文明为引领助推。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要大力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为乡村振兴和建设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体系提供文化支撑。主题鲜明,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利用各种农村文化阵地,把科学理论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结合起来,坚持文化塑型,筑牢建设灵魂。
要以完善治理为有效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三治融合”,统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心骨”作用,增强基层民主自治能力,完善民主公开制度和基层事务协商制度,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借鉴“枫桥经验”等先进基层治理理念,维护好基层自治组织的权利和地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打造基层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深入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评选“法治示范村”,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强化依法执政能力,疏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保障村民知情权、咨询权和监督权;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建设基层文化阵地,挖掘和传承传统文化、讲好新时代故事、带动群众文化生活水平提升,提高农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
“每一食,便念稼樯之艰险,每一衣,则思纺织之辛苦”。农村发展还有广阔的空间,当前正处于决战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启动推进的交汇期和衔接期,我们必须立足实际,顺应时势,全面深刻落实习近平同志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具体要求,顺利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精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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