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大芳,张艳楠,刘梅玲 作者单位:100192 北京,北京京城皮肤病医院
【关键词】 民营医院;护理行为;法律问题;对策
随着社会的进步,医疗知识的普及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加强,求医的期望值不断提高,病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损害就要追究法律责任。2002年9月1日实施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我国规范医疗服务行业妥善处理医疗事故,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法律[1]。民营医院护士毕业于全国不同层次的大专院校,其实习、工作过的医院医疗、护理水平也有差异,部分护理人员尚未适应社会角色的转换,致使护患双方矛盾激化,产生医疗纠纷,困扰着医院的正常工作,给双方带来各方面的损失。2002年9月1日起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这是医疗改革的一大举措。这就要求民营医院每位护士必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做好防范对策,更好地履行护士职责,确保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两年来,本院病房护士根据服务对象及工作性质,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工作责任心,护患有效投诉发生基本在“0”。现从以下几方面谈谈我们在日常护理行为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1 日常护理行为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1.1 临床护理文件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临床护理记录是病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料,真实地记录病人接受护理行为的全过程,它不仅是衡量护理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综合依据,也是医生观察诊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而且是解决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重要依据。因此,护理记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资料[2]。临床护士必须书写真实、及时、准确、完整。日常的护理记录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治疗单和输液巡视卡等,其潜在的法律问题表现在:(1)体温单入院时间与生命体征的填写要准确,与医生的记录要一致。患者的病情变化,入院处理的准确记录,可反映出患者当时的状况及医护人员处理的及时性,给医生治疗提供准确的依据,也是法律依据。(2)医嘱是护士对患者施行诊断和治疗措施的依据。认真、严格地执行医嘱,是护士必须遵循的职责,执行医嘱时护士应一丝不苟,不能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护士在执行医嘱时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漏抄、错抄、治疗执行后漏签执行时间或执行者姓名都是不允许的,如患者得不到合理的治疗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护士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临床护理记录单乃是反映护士是否及时、准确地执行医嘱,病情观察记录的依据。新《条例》明确指出,因抢救急危患者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读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于抢救结束后立即据实记录。发现医嘱有明显错误时护士有权拒绝执行(如给患者药量过大、用药配伍不当)。若明知医嘱会给患者造成损害仍执行,一旦酿成严重后果,护士将与医生共同承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另如护士未按常规观察及记录或弄虚作假,因而造成的耽误病情的,护士将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护士在医疗纠纷、诉讼之前修改原始记录都是违法的。
1.2 临床治疗、护理技术操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医疗护理技术常规》是护士技术操作的指南和依据,是医疗事故鉴定、鉴别操作是否正确的标准,具有法律的权威。护理操作如果出现纠纷,首先查看是否违反了操作常规,若违反了操作常规要承担责任[3]。其潜在法律问题表现在:对急危患者、特殊用药患者一定要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如急性荨麻疹伴喉头水肿患者静脉应用盐酸肾上腺素,盐酸肾上腺素能使心肌收缩力加强,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在应用时要密切观察心率、血压的变化等。对有疑惑的病例应保留安瓿,以备发生纠纷时举证。另外,护理工作是否到位也是引起纠纷的敏感问题,如静脉输液时没有及时巡视,致使液体滴空造成患者心理障碍而要求补偿;服药量不准或发错药、张冠李戴等。上述种种过失行为,均会引起法律纠纷。
1.3 护理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潜在的法律问题 长期以来的护理习惯使护士总是处于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因此,在实践中护士考虑较多的是如何尽快解决病人的健康问题,而对潜在的法律问题容易忽视,对一些可能引发的护理纠纷认识不足。例如,护士解决了病人许多的问题,但由于工作忙护理记录不全或记录中出现了一些大概、可能等模糊、不确定的词语,而发生纠纷时导致举证不能。另外,传统上的护理质量检查重视格式有余,重视举证不足。为了符合检查要求,有些医嘱和记录都是一个人签字,所以这些现象都说明一些护理人员法律观念差,自我保护意识缺乏。
1.4 特殊药品及医疗设备使用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药品的管理及使用是一个充满潜在危险性的领域,对各种毒、麻、局限药及抢救药物的使用,必须与医院有关药品管理的政策和程序一致。护士在用药过程中要严格三查七对制度,仔细观察药物的副作用。对不能正确使用医疗设备、操作不熟练、急救药品及物品未备好而耽误了患者的抢救时间,也会被患方追究法律责任。
2 对策
2.1 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 将法制教育纳入继续教育计划中,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在职护士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规范培训,引导护士学法、懂法,依法对病人进行护理。特别是对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如“举证责任倒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例书写规范”等,护理领导层和各级护理人员都应该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并在全面认识和理解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结合自己医院具体情况的实施细则、规范。使护士认识到自己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从法律的高度认识职业的责任、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在工作中尊重患者的基本权利,依法保护患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2.2 切实落实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护理技术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典范,是确保医疗护理质量的重要措施。护理工作具有工作环节多、交接多、技术性强、服务要求细、时间连续性强等特点[4],如果不按规范、常规进行就难免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出现护理缺陷,甚至会出现医疗事故。临床护理各个方面的安全都要以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依据。只有提高护理工作和护理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才能保证护理质量,避免护理纠纷发生,保障患者和自身权益。
2.3 急救药品、物品准备完好、到位 病房是本院临床工作较繁忙的科室,时常有一些抢救病人,所以急救药品、物品应准备完好、到位,时刻处于应急状态,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班的交接要清楚明了,每周全面检查1次,检查时不可忽视细小环节等。
2.4 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 现代医学法规规定病人有知情权,医方应尊重患者对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自觉维护病人的安全权、选择权、健康权、受尊重权等有关权益。护士在护理过程中要耐心向患者介绍病情和解释治疗及护理的方案、方法和预期结果。同时护理人员要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以病人为中心。在日常护理中要以真诚、平等、主动的姿态与患者沟通,取得护患之间的相互信任。如果在治疗或护理中出现失误,应主动及时地与患者进行沟通,以取得患者的谅解。护士的优质服务、强烈的责任心有利于融洽护患关系,可以有效地防范护理纠纷的发生,在保护患者权益的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法律法规是医疗工作的生命线。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常规是经过多年的经验教训而逐步完善总结形成的。法制建设又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医疗护理工作不仅具有高技术特点,也有高风险性,加强法制是一个不断学习提高的过程,而民营医院的护理人员更应认识到病人的要求,并在满足其要求的同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去工作才能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维护护患双方的共同权益。
【参考文献】 1 常同欣,王传中,董微.关于医疗纠纷鉴定处理的研究.中华医院管理杂志,1998,18(4):225.
2 杨从芬.举证责任倒置下的护理行为.护理研究,2003,17(2A):182.
3 段白芝,徐晓荣,马骁莫.浅析护理行为与法.实用护理杂志,2002,17(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