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绍彬, 吴桂芳, 张丽君 作者单位:宁夏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吴忠 751100
【摘要】 目的 为了解吴忠市利通区出生缺陷发生动态变化及其影响因。方法 对2004-2008年监测医院出生的18180例围产儿进行出生缺陷分析。结果 监测人数占总出生人口的80.90%,共筛查出出生缺陷153例,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为84.16/万;出生缺陷导致围产儿死亡占出生缺陷儿的41.83%,是我区非出生缺陷围产儿死亡率的44.36倍;出生缺陷的发生乡村高于城市,回族高于汉族(P<0.05),且随着高龄产妇的增多,高龄产妇人群中出生缺陷的发生有增高趋势。结论 出生缺陷是导致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因素之一,出生缺陷的发生与母亲年龄、城乡、民族等多种因素相关。
【关键词】 出生缺陷;监测;发生率;吴忠
出生缺陷是严重影响人口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为调查吴忠市利通区围产儿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了解出生缺陷发生的相关因素,对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和吴忠市人民医院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的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及相关因素进行分析。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来源 吴忠市利通区国家级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和吴忠市人民医院)住院分娩的孕满28周到产后7d的围产儿(活产、死胎、死产)。计划外妊娠引产的围产儿不作为监测对象。
1.2 方法 由医院产房护士长将本院围产儿出生缺陷资料进行统计,填写“围产儿数季报表”和“出生缺陷登记卡”,各监测医院逐级上报审核、留存。
1.3 质量控制 专人负责,对出生缺陷儿实行一人一卡,每年进行两次质量控制调查,并随访其转归。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5.0软件,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出生缺陷发生率 5年间监测医院共监测围产儿18180例,围产儿出生缺陷153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84.16/万。
2.2 各年度出生缺陷前5位构成比 见表1。表1 2004-2008年吴忠市利通区出生缺陷前5位动态变化
2.3 出生缺陷与围产儿死亡 5年间共发生出生缺陷153例,出生缺陷中围产儿死亡64例,占出生缺陷儿的41.83%;非出生缺陷18027例,围产儿死亡170例,占非出生缺陷儿的0.94%。出生缺陷所导致的围产儿死亡是非出生缺陷围产儿死亡的44.36倍。
2.4 出生缺陷发生的主要相关因素
2.4.1 5年间出生缺陷发生的城乡分布 总监测数、城镇、乡村出生缺陷发生率在2004-2008年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但城、乡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185,P=0.013),乡村出生缺陷发生高于城镇。表2 5年间出生缺陷发生的城乡分布情况
2.4.2 出生缺陷回汉分布 见表3。表3 5年间出生缺陷发生的回汉分布
回族、汉族出生缺陷发生率在2004-2008年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回、汉族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491,P=0.019,表明回族出生缺陷的发生高于汉族。
2.4.3 5年间高龄产妇(高龄产妇指年龄≥35岁的产妇)出生比例以及高龄产妇出生缺陷发生率(/万) 5年间的高龄产妇人群出生缺陷发生率差异未见统计学意义,但均高于各年总体出生缺陷发生率,见表4。表4 5年间高龄产妇生育比例及高龄产妇出生缺陷发生率
3 讨论
3.1 出生缺陷发生情况
吴忠市利通区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为84.16/万,低于2007年宁夏妇幼卫生监测办发布的全区2007年出生缺陷发生率(119.85/万),也低于中国出生监测中心2007年发布的全国出生缺陷发生率(128.38/万)[1]。5年来,吴忠市利通区唇腭裂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与中国监测办提供的全国主要出生缺陷发生率顺位变化中唇腭裂变化趋势相一致[1]。
从5年的监测结果看,神经管畸形和脑积水仍然是影响我区出生人口素质的主要因素。有研究表明神经管畸形和脑积水产前诊断率可达到80%~100%[1],这提示神经管畸形和脑积水的发生率还有下降空间。加强围产期保健,开展产前诊断,提高产前诊断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前检查率,使人们掌握正确的优生知识,如围婚期及孕早期口服小剂量叶酸并进行优生筛查,对高危人群进行羊水细胞检查、染色体核型分析等检查,以便早期诊断。[2]
另外,通过表1出生缺陷的前5位动态变化类型看,利通区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基本局限在体表及重大出生缺陷诊断。婴儿出生后1年内先天性心脏病发病率为6.87%[3],利通区围产期先天性心脏病的监测发生率尚不能反映我区先心病的发生情况,同时也反映我区出生缺陷存在漏报现象。需改变注重体表及重大出生缺陷的诊断,而忽略内脏缺陷的诊断的局面,应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出生缺陷诊断业务培训,提高内脏缺陷的诊断水平。
高龄产妇出生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按照唐氏综合征发生率1/600~800,发病率随孕母年龄增高而增加[4]。高龄孕产妇对妇幼保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3.2 出生缺陷的影响因素
本资料显示农村出生缺陷发生明显高于城市。农村妇女受经济、文化、地域等因素制约,自我保健意识不强,生育行为不合理,尤其我们少数民族地区早婚早育现象严重,农村人群是出生缺陷发生的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农村妇幼保健工作是我们妇幼保健工作的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妇女以及其家属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近几年城镇围婚期装修房屋导致的出生缺陷有明显上升趋势,装修房屋的材料和入住时间也是我们妇幼保健工作研究的新课题。
本资料显示回族出生缺陷发生高于汉族,可能与回族地区早婚早育、多次妊娠、近亲结婚等因素有关,提示少数地区的妇幼保健工作者重视回族妇女胚胎发育过程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中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手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70.
[2] 郑玉仁,魏梅坤,沈志鸿,等2003-2006年莆田市出生缺陷现状及干预对策研究[J].中国妇幼保健,2008.23(16):2240.
[3] 薛新东,杜立忠.儿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307.
[4] 杨锡强,易著文.儿科学[M].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