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科   
 
高教思政
 
 
 
 
 
 
 
 
 
 
论人格的历史转向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15-12-29 10:03:42 作者:站长 来源: 文字大小:[][][]

论人格的历史转向

    李心记

    【摘要】人格是人的一切品质的总和,它是由人的存在方式决定的。人的整体性存在产生了依附型人格。整体性存在向单子式存在的转变,决定了依附型人格向个人主义独立人格的转型。单子式存在向共生型存在的发展,又决定了个人主义独立人格向共生型独立人格的演进。个人主义独立人格已失去了存在的历史必然性,而共生型独立人格却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必然,其必然走向自由性人格。当代中国必须以共生型独立人格为追求旨向。

    【关键词】依附型人格 个人主义独立人格 共生型独立人格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什么是人格?其存在和发展对于个体与社会有什么意义和影响?它是由什么决定的?在人类发展史中,它经历了什么样的历史变迁?其发展趋势是什么?当今中国应培养什么样的人格及如何培养?本文试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和阐释,以期对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发展有所裨益。

    人格是人的一切品质的总和。“从伦理道德的角度看,人格被规定为个人的品格、素质,是个体做人的尊严、责任、价值及道德品质,是个人在一定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的统一,即作为一个社会人的资格和品格的总和。”①社会是由无数单个个体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联结而成的共同体,此社会共同体的存在、发展和演进,须臾离不开存在于其中的个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人格要求。从个体角度上看,具有自知、自觉和自我意识存在的人,只有通过个人人格构建的基本方式才能达到自我超越和自我发展。从现实生活而言,人格也支配着人的理想追求、价值观念、生活情趣、社会品位等。正因如此,人格养成已经成为了人类任何一个社会对生存于其中的个体的必然要求。

    然而,作为一个历史范畴,人格会不断地随着社会历史的更替而变化,这就是人格的历史演进。马克思曾揭示出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的个人发展进程的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阶段。”②如果以人的自由发展的进程为标准,以自然经济社会、商品经济社会和以产品经济为特征的共产主义社会为社会历史条件,“结合人格演进的实际历史与马克思的有关论述来看,人格的演进历程可分为依附型人格阶段、独立型人格阶段和自由型人格阶段这三个基本阶段”。③显然,目前人类社会只经历了前两个阶段。这就是人格演进的基本趋势。

    整体性存在与依附型人格

    在人类社会发展初期,单个个体无法走出低下的生产力桎梏,再加上思维发展的限制,不得不以群体式方式生存。个体独立、自我的意识被湮没于人与人之间唯一的彼此依赖中,难能彰显个体存在的意义与价值。体现彼此依赖关系的第一个存在样态是氏族部落,它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原始共同体,在此共同体中,个体与所属氏族部落浑然一体。个人没有独立性,也根本不存在个人的概念,人就是氏族部落的人,直接依附于所属的氏族部落,氏族部落代表了他的一切,也是区分他与别人的唯一界限。每个个体只是整个群体中的分子,离开了作为分母的氏族部落,作为分子存在的单个个体毫无意义。个体相互之间的社会联系仅限于氏族部落内部,根本无法扩及到氏族部落之外的地点和范围。这种原始的社会关系只能使人呈现出原始的丰富,然而“无论个人还是社会,都不能想象会有自由而充分的发展,因为这样的发展是同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原始关系相矛盾的。”④这反映在人与自然关系中,就是力量弱小的人不得不受制于和听命于自然,既感恩于自然又对其充满了恐惧。这种现象对主客体关系的影响就是客体处在支配和主导地位,人的主体性被自然的威力所吞没。对自然的过度依赖,使人根本无法在主客关系中摆脱被动服从的地位,人的主体性也就难以体现和发展。总之,原始社会的人格,是以血缘地域关系为纽带、以对自然的依附为特征的原始集体主义人格。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分工和交换的出现、剩余产品和私有制的形成,有产者和有权者凭借财力和武力构筑了一个血缘、宗法、有等为特征的邦国地域共同体,有阶级的奴隶社会初现端倪并日渐成熟随后又进入了封建社会,人身依附成为当时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的主要特征。这时,主体观念虽已开始萌生,但这种主体仅限于君王、主人和长者,处在附属地位的臣子、仆人和晚辈仍没有个人的身份与自我的概念。相对于前者,后者从不以“我”来自称。他们永远只是君主的臣属、主人的奴仆、师长的学生、长辈的晚辈,“自我”也永远只能是对这种卑者依附于尊者、幼者依附于长者、贱者依附于贵者的人身依附关系的认同,因此他们也永远只存在于与他人的隶属关系之中。在这种邦国共同体内部,个体对统治服从关系和自然血缘关系的依赖使其丧失了独立性,也使自己的生命活动受到集群主体的主宰。同时,由于人与人之间发生联系依据的是相互的地位、作用和职能,而不是个人的需要,因此人的社会关系和个性要在这时得到丰富和全面的发展是不可能的。在这一时期,除了人与人之间的依附之外,自身力量的弱小和认识的局限还存在着人对超人,如上帝、神权、圣人等的隶属。总之,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人格,是以血缘宗法等级关系为纽带,以人对人的依附和人对神的依赖为特征的人本主义人格和神本主义人格。

    无论是原始社会还是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都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只要存在着自然经济及其决定的社会结构,这种整体性存在与依附型人格就不会消亡。在当代中国,依附型人格之所以残存就是由于这种情况造成的。

    单子式存在与个人主义独立人格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人类征服、改造自然的力量不断增强,创造、占有的物质财富越来越多,人类社会很快由农业社会进入到工业社会。在对外部世界的征服、占有和改造过程中,人类“以我为中心”的占有性主体意识与日俱增并日渐凸显。人类这种占有性主体意识随着工业革命与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而不断蔓延与浸透。商品经济取代了自然经济,商品交换、自由贸易日渐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并在客观上为个人的全面交往提供了条件和提出了要求,要求每个人都必须成为具有明确权利义务意识的利益主体,通过与他人平等、自由地交换、竞争以获得生存与发展。同时,在制度上,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确立了“自由人”的地位,人身独立和公民平等等原则在政治上也得到了确认。这样,人开始摆脱地缘、血缘以及种种人身依附的生活方式及自然经济条件下人对狭隘群体的依附关系,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交换者。由此,个人利益日益凸显,个人的自主意识日渐形成,个人的自主性日以激发,人的个性得以张扬,个人的独立地位和独立型人格逐渐形成。但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的独立不是充分的独立,而是物质依赖基础上的个人独立。这种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独立型人格既具有人与人独立性的一面,又具有人对物的依赖性的一面。这种独立型人格是一种不完全的独立,它只具有追求私利的本性却毫无共同利益可言,每个个人的存在都是孤立的存在、单子式的存在。

    单子式存在是指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相适应的独立的个体(莱布尼茨称其为“单子”),是彼此孤立存在的个人(克尔凯郭尔称之为“孤独的个人”),能通过自足完成自我(笛卡尔认为“不需要任何事物就能成为他自己的东西”),自我封闭,与他人保持着分离、对立、竞争关系。在人生观与价值观上,单子式个人视自身为唯一目的,他人都是实现自我的手段,而自我实现是为了物质的享受和性的刺激,任何终极价值和意义都被虚无化,“及时行乐”是其信奉的人生哲学。单子式个人的生活运行原则是个人利益,并将其渗透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实际上,这种单子式存在决定的独立型人格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占有他物的个人主义独立人格。近代社会以来,人对自然的征服和人与人的竞争已经成为人类的生存法则,尽可能多的占有成为人的追求。正像弗罗姆所指出的:“占有是西方工业社会的人的特征。在这个社会里,生活的中心就是对金钱、荣誉和权力的追求。”⑤

    随着占有性个人主体性的日渐增强,这种个人主义的缺陷也日渐显露,并衍生出人类中心主义和自我中心主义。这些危及到人的发展的“主义”,导致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等生态危机,引起了民族、国家间的矛盾、冲突和战争;激起了拜金主义、物质主义、功利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相对主义、无政府主义等不良社会思潮的泛滥与共同理想和信仰的缺失、价值观迷失与错乱、社会责任的分散与不确定、人际关系的淡薄与冷漠等社会痼疾;形成了社会成员之间“豺狼的关系”和相互欺诈,使个人陷入到空虚、焦虑和恐惧的孤独无助状态,被强烈的支配欲、控制欲、占有欲异化为物质、金钱、权力、欲望等的“奴隶”。这些都表明了,个人主义独立人格以及它所具有的占有性个人主体性正在走向“黄昏”。

    共生型存在与共生型独立人格

    真正导致个人主义独立人格失去了其存在合理性的是人类生存形态的革命。以经济一体化为主导的全球化进程促使人与人之间生死与共的生存结构逐渐形成,单子式个人存在的历史根基正日益销蚀,与他人共生或共在的生存方式已成为时代的呼唤。共生性存在是对整体主义存在的超越,也是对单子式存在的超越。它以个体生命存在为前提,认可每个共生性存在各自具有的独特性与独立性,允许每个个体在人与人、人与环境的关系性存在中按照自己的意愿、目的与价值作出自我选择、自我建构。同时,各个具有独特性、创造性的作为关系性存在的个体之间所形成的相互依存、相互融合、彼此交叉重叠的共生性关系,决定任何一个个体的存在既受关系所规定,同时又反作用于关系。因此,共生性存在决定了共生性关系,而共生性关系又形成了一个人与人之间密切交织着的多元的动态的整体。这种共生性存在与共生性关系不是前现代整体性存在中的“你”“我”“他”浑然不分与无个体独立性的依赖、从属和归附的相互依存,它强调的是多元的共生,既尊重个体的独立性、独特性与创造性又主张各个体之间的相互关联、彼此依存、平等与公正。因此,它不是对前现代整体性存在的简单回归,而是否定之否定。与此相似,共生性存在与共生性关系也不是对现代单子式存在与个体主义的简单否定,而是一种超越。它否定了单子式存在与个体主义的脱离关系、不择手段地自我完成,继承了单子式存在与个体主义中人的独立、解放和自由,并将其作为一个必要前提,以实现一个在人际互动中能够进行自主选择、不断创新、合作共处、建构自我以获得独立人格尊严的、存在于关系之中的新的独立。所以,共生性存在与共生性关系是对单子式存在与个体主义的扬弃与超越。总之,共生性存在与共生性关系整合了小我与大我、自我与他我、内存在与外存在、单在与共在等人之存在形态,将长期以来处于两极对立之中的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利己与利他等存在形态消弭于超越之中。

    在共生性存在对单子式存在超越的同时,人们也开始对单子式个体存在基础的原子方法论进行反思和批判,主张以有机方法论来构建新的人格。在这种新的人格类型构建过程中,“共生”、“主体间性”、“他人感”、“关系感”等概念开始成为理解人、建构人的关键词,开始成为一种新的人格理念。这种新的人格理念的实质在于谋求一种超越个人主义的、迎合时代发展的完整人格。显而易见,这种蕴含着丰富意义的当代独立型人格不可能再是单子式个体型的独立人格,而只能是共生(共在)型的独立人格。这种共生型人格不是对前现代依附型人格的回归,也不是对现代个人主义独立型人格的简单否定,而是对它们的超越。它在祛除自我中心主义、利己主义的基础上主张人格独立和类主体共生,倡导人与人主体间的民主开放、对话协商、合作共生及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等共生理念,使人与人、国与国、人与自然等相互之间的关系由矛盾冲突转向和谐融荣。因此,共生型独立人格符合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趋势与时代潮流,它以未来共产主义的自由人格为发展旨向,是当代社会人类发展的一种新生人格。

    综上所述,尽管由个人主义独立人格向共生型独立人格的转向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是也必须注意,在不同地区、不同社会、不同阶段,人的存在状态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任何社会与任何人的发展都不是突变式的发展,而是一种渐变式的发展。在转型期的当代中国,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并存,传统农业社会与现代工业社会的双重影响尤其是传统农业社会的发展惯性,使当代的中国人还没有真正完全摆脱他所属的地缘、血缘等群体性依附关系,依附性人格还普遍存在,但同时,人格又正朝向独立型人格趋势发展。但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氛围等的不完善、不协调,独立型人格却有走向个人主义独立型人格的趋向。前已述及,个人主义无限膨胀引发的各种危机、造成的种种恶果,已让人们清醒地认识到单子式的个人主义道路不通。另外,既然整个人类的历史发展进程是要把人推向共生型独立人格,当代中国也不能例外,必须以培育共生型独立人格作为发展使命。因此,在全球化背景下,我们要正视共生型独立人格的出现与发展,并以此为参照,以培育发展共生型独立人格作为育人目标。这就需要我们自觉地宣扬尊重差异、寻求共识、批判谬误、兼容并包、合作共生、人与自然和睦相处等的共生理念,培养个体的自主选择与互相理解的品德能力与宽容品质,发展公共理性,强化社会责任,培育多元文化意识,构建民主开放的对话协商机制。同时,还要使人们认识到依附型人格的落后、腐朽本质及其消亡的历史必然性,使社会成员自觉地进行由依附型人格向独立型人格的自主转型。更为重要的是,必须提醒世人警惕在由依附型人格向独立型人格转型中的个人主义倾向与危害,认清以各种异化方式存在的依附型人格与个人主义独立人格,并自觉地加以抵制与避免。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共生型独立人格的培养必然是在种种阻力中进行,依附型人格的普遍存在、个人主义独立人格的暗流涌动尤其是单子式个体的个人中心取向还在某种程度上继续强化和恶化,这些都决定了共生型独立人格的历史使命完成,艰巨而曲折,任重而道远。

    (作者为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副教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人为本核心立场的基本要求与实践路径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3AKS002)

    【注释】

    ①谈炳和,樊富珉:“试论人格及人格教育”,《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1年第1期,第63~67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04页。

    ③丁念金:“从依附到独立:中国实现人格转变的必然性及教育学意义”,《东北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第148页。

    ④聂衍刚:“论主体型人格”,《中国教育学刊》,2001年第2期,第25~27页。

    ⑤[美]埃里希·弗罗姆:《占有还是存在》,关山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第24页。

    ⑥鲁洁:《道德教育的当代论域》,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91页。

《新丝路》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一本综合性社科类期刊,国内刊号CN61-1499/C,国际刊号ISSN2095-9923,邮发代号52-248。这是一份随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应运而生的新型刊物,由由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陕西省社会发展研究会主办。

欢迎老作者、新作者踊跃投稿!

投稿邮箱:tougao85@163.com    tougao58@163.com

咨询电话:02987362792         13309215487

编辑:孔延莉 QQ511860427    416480082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图片上传
表情图标

 
李 彬 以司法行政改革 
冯志军 戚叶雯 张  
魏明英 避税与反避税探 
靳利华 中俄毗邻区域生 
卿 红 基于宪法思维的 


覃俊丽 公益助学类社会 
蒲一帆 讲好中国扶贫故 
吴化杰 张瑞敏 “后扶 
周荣 昆明市巩固提升脱 
崔国鹏 三大行动背景下 
杂志简介 稿件要求 汇款方式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2005-2015 Www.xinxi8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5009280号
所有论文资料均源于网上的共享资源及期刊共享,请特别注意勿做其他非法用途
如有侵犯您论文的版权或其他有损您利益的行为,请联系指出,论文网在线会立即进行改正或删除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