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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视野下的高校学生工作探究 祁素萍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17-05-22 09:56:17 作者:站长 来源: 文字大小:[][][]

法治化视野下的高校学生工作探究

祁素萍(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江苏苏州  215104

摘 要:学生工作是高等院校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影响办学质量、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高校学生工作法治化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内容,充分认识高校学生工作法治化的必要性,对协调处理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和自身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高等院校;学生工作;法治化

一、目前高校学生工作法治化的现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高速发展,高等教育的办学规模不断增长,办学质量不断提高,高等院校学生工作也面临着新机遇、新挑战,要求其不断深化推进教学改革,探索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高等院校的制度存在滞后和缺失现象

随着社会民主的进步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法治化的需求越来越迫切,高等院校的发展也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学生工作必须依法管理,维护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当前,中国高等院校的学生工作还未形成相对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各级法律规范中对学生管理工作也缺少明确的规定,高等院校的法律地位以及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如何界定,值得深入研究。

2.高等院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模糊不清

现阶段,高等院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不是特别明朗清晰,导致高校学生法治化管理的混乱,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随着高等教育改革以及社会制度的变化,学生工作管理者的身份发生了巨大转变,高校学生工作管理者的角色逐渐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既是某种行政关系,又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但是现阶段受传统高校学生管理理念等因素影响,学生仍旧处于弱势地位。

3.高等院校学生工作管理者受传统思想制约,法治化管理的意识淡薄

高等院校与学生工作管理者在传统方式下往往处在“俯视”角度,具有绝对权威,学生处于被动接受和服从管理,学生工作者一般不能将被管理者作为平等主体对待,往往有可能造成对学生基本权利的忽视和侵害。而在当今社会整体环境影响下,当代大学生的自我意识日趋强烈,自我民主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在大学学习期间,他们的思想行为逐渐成熟,但自控能力相对较弱,这也可能会导致学生与高等院校管理产生摩擦与冲突。

4.学生自治组织参与学生管理的程度不够

学生自治组织是高校管理的桥梁和纽带,然而长期以来学生自治组织缺少规范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高等院校法治化建设应致力于推动学生自治组织在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作用,在两者间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学生自治组织应作为学生代表,维护学生正当合法利益参与调解、化解校园冲突。目前在涉及学生重大权益的决策方面,代表学生利益的学生自治组织的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以及作用发挥仍显不足。

二、高等院校学生工作法治化的必要性

1.高等院校学生工作法治化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高等教育产业化、市场化的趋势下,学生学费自筹,自主就业,这对传统高等院校的管理理念及模式产生较大的冲击。但是在传统的学生与学校关系的制约下,很少从法律的角度去定义两者之间的关系,高等院校依旧按照传统做法开展学生管理工作,而现阶段学生与校方的关系已经发生转变,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从单纯的行政法律关系转变成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并存。因此,高等院校必须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地制定并完善相关学生工作规章制度,依章办事,实现学生工作的法治化。

2.高等院校学生工作法治化是其自身办学的必然要求

在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的时代背景下,高等院校必须完善自身建设,必然要求其以科学的态度,紧跟时代步伐,以法治化为前提开展学生工作。首先,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高等院校从纯公益性事业单位转变为公益性和产业性并存的教育实体。学校作为独立事业单位法人,享有自主办学,学生自行承担教育成本、自主就业或创业。其次,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而高等院校旧的管理制度如果不进行修订将不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具体处理学生事务时就可能是简单的纠纷,也可能是复杂的诉讼。再次,现代社会需要创新创意创业人才,而高校环境就是三创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只有在公平、公正、流程与秩序规范的法治环境下才能为培养三创人才提供保障。

3.高等院校学生工作法治化是创新学生工作模式的必然要求

在依法治校理念指导下,学生工作必须实现从人治到法治、从管理到服务、从封闭到开放的转变,要求推动高等院校学生工作模式进行创新。目前学生管理工作者主要精力和时间都集中在事务性工作上,临时解决和处理学生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冲突等,制度、流程不全。创新学生工作模式,制定完备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管理大学生的日常行为,不但有利于提升学生工作效能,使学生工作者应对具体事务工作的处理时有章可循。

4.高等院校学生工作法治化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必然要求

传统的高等院校学生管理工作者以如何有效规范和维护正常的学校教学秩序为主,而对如何以学生为本、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关注还不够,日常管理缺乏法律依据,管理者认为学生接受和服从是天经地义的。随着社会民主的发展,学生的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也在逐步提高,人治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代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这更要求高等院校要以学生为本,依法管理。现代教育理论提出“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即学生是学校的主体,学生管理工作者是服务者,学生工作以服务学生的成长成才为最终目标。学生工作者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促使学生积极参与学生管理相关工作;对学生的合法权利予以充分尊重,在工作中能征求广大学生的意见,倾听学生的心声,以平等和尊重学生为前提,研究和处理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情。

三、完善高等院校学生工作法治化的途径

1.提升法治观念是学生工作法治化的前提

一方面,学生管理工作者要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观念和意识,将教育管理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相互结合来完成日常事务管理、学生违纪行为、校园危机事件处理等工作;另一方面要培养学生的合法维权意识,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寻求帮助。以新生入学教育、法律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知识竞赛等形式,以广播台、网站、微博、微信平台、QQ空间等平台,多种渠道,多种角度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懂法、守法、用法。

2.完善管理制度是学生工作法治化的保障

高校学生工作要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程序,弱化人管人的管理模式。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在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充分听取学生、学生工作管理者、教育专家及法律专家的意见,切实做到民主参与和程序公开,在保证合理性的同时保障制度的合法性。

3.规范工作方式是学生工作法治化的关键

法治化管理程序和工作方式是指按照既定规则所要求的方式和手段来做出决定或从事行为的内容。规范的程序和工作方式是民主和法治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执法权威,增强学生管理的公正性、透明度的关键所在。学生工作日常管理行为存在表面化和应付化的现象,应坚持规范行使学生工作权力,让管理在规则中运行;让公平在程序中实现;及时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形成证据链,让争议在证据面前平息。

 

参考文献:

[1]王雪梅.用法治理念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J].理沦月刊.2007(8)

[2]张文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探究[J].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

作者简介:

祁素萍(1981--)女,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编辑 孔延莉   13309215487   029-8736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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