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评价方法 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判定城市低碳发展及发展程度阶段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计算一个无量纲的综合评价值(通常介于 0-1之间)来表示。 由于不同评价指标值具有不同的量纲,而且指标值的差异相当大,为了消除量纲影响,因此需要将指标进行归一化处理,正向指标越大越好,令 Uij = ( xij - minxj ) /( maxxj -minxj);反之,对于负指标值越小越好,Uij = ( maxxj - xij ) /( maxxj - minxj );在上式中:minxj、maxxj 分别为第 j 个指标下,需要进行评价的样本值最小值和最大值。 一般来说,综合评价值越大,则所研究的低碳城市发展水平越高,反之,则越低;综合评价指数计算如下: T = W Xij (Xij是无量纲值,W是对应的权重) 另一种可以采用实际值与标准值参照的方法, 若某项指标的现实值高于标准值, 就可以认为符合低碳发展目标。本文采用综合评价值指数作为分析评价的依据。 4.数据来源 本文的研究数据来源于2014年《广东省统计年鉴》、2014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以及广州、深圳等九市2014年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环境状况公报等,以及广东省、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网站。 二、低碳建设水平评价 DPSIR 概念模型由 PSR 概念模型发展演变而来,由欧洲环境署(EEA)于 1998 年首次提出。“驱动力”维度是区域社会经济活动的内在动力及发展趋势;“压力”维度是资源环境变化的直接原因;“状态”维度是指区域资源与环境呈现出的各种状况,是“驱动力”维度和“压力”维度两大因素共同作用与影响的结果;“影响”维度是指区域系统所处的各种状态对区域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及人类健康的反馈结果与影响程度;“响应”维度是指为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所采取的积极调控措施,本文共选用了18个指标组成评价指标体系(见表一),分别通过低碳建设综合评价指数及各维度评价指数反映低碳建设水平。 1.低碳建设水平发展指数分析 低碳建设水平综合评价指数是五个维度综合评价值之和。从五维度综合值来看,2014年珠三角九城市的低碳建设水平综合评价值最高的是深圳,其次是广州,第三是珠海,最低的是肇庆,最高和最低相差1.4倍(图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