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儿童视角出发,开启全新道德学习方式 ——谈《道德与法治》教学方法 雷娜(西安育英小学 陕西西安 710003) 摘 要:《道德与法治》是一本全新的部编教材,这门课程从生活出发,鼓励孩子在活动中感受,以榜样为力量,提高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教材中的活动栏、辨析栏、讨论栏、儿童歌谣、绘本故事都从儿童视角出发,展示了全新的道德学习方式,值得我们每一位老师去探索,和孩子共同感受其中的快乐。 关键词:儿童视角;生活角度;全新学习方式 根据中央要求,教育部组织编写了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和《历史》统编教材,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品德与生活》更改为《道德与法治》。新的教材遵循教育规律,培养有爱心、责任心、良好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儿童,促进小学生以品德为核心的基本文明素质的全面发展,课程以生活德育论为指导,以具有教育意义的生活事件作为建构内容的“原材料”,建立全新的教与学互动关系。作为一名《道德与法治》教师,我们应该深入钻研教材,了解课程特点,从儿童视角出发,开启全新道德学习方式。 一、向生活学习,发现内在的道德意义 道德内在于生活之中,是生活的构成性要素。道德和做人的学习,不同于一般的书本学习,必须是在生活中向生活学习。这是21世纪以来德育课程改革的主导思路,日渐成为德育理论与实践工作者的共识。因此,向生活学习,也是《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的学习方式。向生活学习,包括生活的三个时间维度:过去的生活、当下的生活与未来的生活。 作为教师应该以教材为依托,请学生讲述自己已有的生活经验,呈现或者分享他人过去的生活情境。这样的教学环节不只是为了导课的需要,也不只是因为从已有经验出发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是为了引导学生回忆、整理已有的生活经验,提取其中有道德价值的东西,学会将“回望”作为向生活学习的一种重要方法,使其在不知如何、不知对错时,能想一想自己过去的经验、同学的经验,从中找到当下的出路。这是一种对生活的反思,而道德意义正是在这种反思与回味中呈现的。 在教学中还应设计很多现场的体验活动,包括表演、游戏、制作等,引导学生向当下的生活学习。向当下的生活学习,包括引导学生用心体会每一个当下,发现生活中内在的道德意义,理解道德对于生活的构成性影响。 由上可见,向过去的生活学习,服务于当下问题的解决,服务于当下儿童的道德困惑,是多么的重要和必要,它可以使孩子们对更美好的未来产生憧憬。对儿童当下生活的指导,不是与过去与未来的割裂,而是统一,是为了儿童道德意义生活的持续成长。未来总是出现在当下的话语中,出现在对过去的反思中。这样,道德的意义在儿童对生活的过去、当下与未来的反思、学习和向往中渐渐呈现出来。 二、在活动中领悟,使儿童通过体验获得成长 生活是日常的,是很难完全按照计划生成的。教育对人成长的重要意义,在于总是有目的、有计划地设计一些教育和教学活动,使儿童通过所设计的活动体验而获得成长,这是教育生活不同于日常生活的特性。因而,《道德与法治》课可以通过多样的现场体验活动,作为低年段儿童道德学习的重要方式,现场教育体验活动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儿童的道德成长。 首先,低年段儿童还没有形成自觉的生活反思意识,在生活情境中对道德意义的即时性理解与领悟还有待形成。教育中的现场活动体验,更多是对儿童道德敏感性的培养。通过典型活动的设计,帮助他们逐步形成在活动中发现道理与道德意义的敏感性与能力。例如,下册教材第二课的《这样真精神》,第六课的《走,看花看草去》,第八课的《大自然中的快乐》,第十一课的《送“小伙伴”回家》,第十二课的《再来学一招》,第十三课的《大家一起欢乐多》,第十五课的《快乐地分享》,第十六课的《有人帮,不一样》等活动环节的设计,都是引导学生学会发现生活中的意义。 其次,道德在生活中的内隐性存在,使身在其中的人形成道德无意识状态,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而在某些特殊情境下,如道德两难情境、紧急情境和任务驱动的情境下,道德意义与价值则更容易显现出来。教育体验活动往往会设计上述比较典型的情境,向学生再现这种道德存在状态,并对其进行现场引导。这种体验活动能够产生深远的教育效果。如下册教材第二课的《我们天天有精神》,第八课的《大自然中的礼物》《大自然中的快乐》《大自然的语言》,第十课的《家人的爱藏在哪里》《相亲相爱一家人》《肩头上的爱》,第十二课的《干点家务很不错》,第十三课的《大家一起欢乐多》,第十六课的《有人帮,不一样》等环节的设计就是为了实现这样的教育意图。 最后,在特殊现实生活情境中所需要的包含道德原则的实践智慧,如逃生、救护等,虽不能够让儿童在现实生活情境中学习,但教育的现场活动体验,在某种意义上却起到提前准备的作用。模拟特定情境,通过演习的方式教学生学会妥善处理类似问题,以避免在现实生活中遭遇突发情况时付出不必要的代价。如第五课的《风儿的“脾气”》中“台风中的自我保护”,第六课的《花草面前要小心》,第七课的《别让自己受伤害》,第十四课的《我要求助吗》等中提到的危险情境等。 三、向榜样学习,倡导同学间的示范与相互学习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榜样学习是人类学习,特别是意义获得与领悟的重要方式。这不仅是因为榜样如镜子一样,可以让人更好地进行对照式自我反思,还因为榜样有示范作用,有引起人模仿的驱动力。实际上,榜样学习是21世纪课程改革前中国德育最常用的道德教育方式。无数榜样故事,承载着人类精神,并将其代代传承,中国历史中的各种榜样人物形象,是推动中华民族精神前进的动力。 《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榜样学习方式,一是体现在大量的绘本故事中,主要是接近日常生活中好儿童的榜样,二是强调同学之间互为榜样的学习意识,特别是建立一种同学间共同成长、相互支持的观念,改变传统上到学校只是向教师学习的观念。如第四课的《怎样才能不马虎》环节,就突出同学间的示范与相互学习。第四单元《我们在一起》,更是以一个主题单元的方式,强调与身边的人共在、乐群、分享、互助和共同进步的教育理念。 四、批判与反思,提高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 批判反思是道德理性的基本能力,它使人能够在现实情境中有向善的姿态与可能。依据批判与反思的对象,批判反思可以分成不同的层次,核心是对某种“道德权威”的超越,如成人(特别是家长)权威,他人(主要指同龄人)权威、习俗(包括法律、法规)权威等。作为道德学习方式的批判反思,除了指向外在的道德权威的超越外,也是一种道德生活的方式,主要指明辨是非善恶,依据善的原则进行的自我批判与反思。对低年段儿童而言,主要是引导他们形成自我批判与反思的意识,形成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 在教学中,批判反思的道德学习方式非常普遍。例如,在榜样学习中,实际上会出现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它也包含着反思与批判的引导。最典型的是教学中的辨析环节,通常都会包含反正两方面的做法,引导学生养成自觉的道德分辨意识,形成正确的道德言行观念与标准。在辨析环节,教师要回到学生的日常生活,除教材上的范例外,结合本班学生日常生活的实际情况,出示一些容易混淆的例子,引导其进行批判反思。 总之,教师要深入研究教材,走进生活,以儿童视角去感受变化,以丰富的实践活动,打造一把孩子成长中的“金钥匙”,锻炼孩子解决问题的能力。 作者简介: 雷娜(1979--)女,河北新河人,西安育英小学中小学一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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