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宁夏各市粮食类家庭农场按经营规模表(单位:个) 粮食类农场规模分布 | 种植业 | 粮食产业 | 50-200亩 | 200-500亩 | 500-1000亩 | 1000亩上 | 宁夏区 | 1101 | 861 | 243 | 328 | 177 | 113 | 银川市 | 167 | 121 | 22 | 36 | 39 | 24 | 石嘴山市 | 357 | 335 | 73 | 128 | 88 | 46 | 吴忠市 | 211 | 147 | 34 | 51 | 26 | 36 | 固原市 | 180 | 95 | 17 | 62 | 13 | 3 | 中卫市 | 186 | 163 | 97 | 51 | 11 | 4 |
从目前宁夏粮食类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来看,虽然各地区都在推进农村土地向家庭农场有序流转方面下了很大努力,但是由于不同地区土地流转的具体情况各有差异,加上利益相关方思想认识方面的不足,导致宁夏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还是存在过小或过大等一些不合理之处,极大的限制了家庭农场规模优势的发挥,严重影响了宁夏家庭农场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宁夏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 1.推进土地流转夯实家庭农场发展基础 农村土地流转是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基础。宁夏农业部门联合土地部门、司法部门共同制定了《宁夏农村土地承办经营权出租合同》并要求成为基层部门唯一的土地流转合同,从而为家庭农场发展奠定了必要条件和基础。 2.出台政策文件 鼓励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出台自治区级相关政策文件,探索并鼓励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其所属相关厅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宁夏家庭农场规模经营起点标准》、《宁夏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评星定级工作方案》等等。 3.完善金融补贴和产业扶持政策 近年来,宁夏积极调整金融补贴和产业扶持政策,增加了对家庭农场流转土地的奖励政策。家庭农场流转土地规模超过200亩的,每亩奖励50元,最高奖励5万元。粮食创高产示范、永久性蔬菜基地建设、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都要向家庭农场倾斜或优先家庭农场申报。宁夏家庭农场金融补贴和产业扶持具体项目详见表4和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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