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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炬延 宗喀巴改革对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影响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19-05-16 10:19:41 作者:何炬延 来源:新丝路杂志 文字大小:[][][]

何炬延(中南民族大学  湖北武汉  430074)
摘 要:元朝以来,历代中央政府扶持藏传佛教发展,册封有关教派首领,并逐渐形成了活佛转世制度,这成为藏传佛教教派首领权力传承的一种特有方式。到14世纪时,佛教僧侣和世俗贵族一样,参与政治,追求世俗利益。在社会和佛教自身问题的不断涌现下,宗喀巴以获得多元势力的支持做保障,从戒律、经学和寺院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宗教改革,创立了格鲁派黄教。宗喀巴改革是藏传佛教尊崇教证传承,维护佛教生命力的自觉行动;宗喀巴改革是西藏佛教传承的转折点,维护了佛教的名誉地位;宗喀巴改革前就存在活佛转世制度,改革后延续了这一重要的制度安排。所以说宗喀巴改革是西藏佛教传承的转折点,也是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转折点。
关键词:宗喀巴;格鲁派;藏传佛教;活佛转世
从11世纪噶玛拔希开始,塔波噶举首创了转世相承的重要制度。自元朝开始,元明清中央政府都扶持藏传佛教发展,逐渐完善和强化了活佛转世制度安排。14世纪,佛教僧侣和世俗贵族一样,积极参与政治,追求世俗利益,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宗喀巴进行了宗教改革。
一、宗喀巴改革前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
佛教自唐代传入西藏后,与藏族原有的苯教相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藏传佛教,并逐渐占据西藏社会主导地位。活佛转世制度成为藏传佛教区别于佛教其他流派和教派的显著标志之一。
宋元时期,西藏的宁玛派、萨迦派和噶举派几派并存,他们为争取蒙古王室或中央政府的支持,扩大自己的实力。噶举派吸取了以往的经验教训,借鉴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世袭制和伯侄继承制,首先开创了以“活佛转世”方式选定首领的做法,成为西藏佛教各派中采用活佛转世相承的最早而又传承最久的一派。噶举派中的噶玛噶举活佛转世的产生对整个西藏宗教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该派活佛转世制度的形成标志着西藏活佛转世制度的初步建立。此后,藏传佛教各派都逐渐模仿建立了活佛转世制度,至今已有700余年的历史。由于治藏的需要,忽必烈想在西藏扶植多位宗教领袖,于1253年邀请西康显赫统治家族出身的噶玛噶举派大师噶玛拔希见面。此后,元宪宗蒙哥册封噶玛拔希为其国师,并赐予金印和大量金银财宝,还特赠一顶金边黑帽。后来,黑色僧帽成为了噶玛噶举派黑帽系活佛[1]的传承信物和标志,黑帽系至当代已有17位活佛住世。此后,元朝曾封扎巴僧格为“灌顶国师”,并赐给一顶红色僧帽,噶玛噶举派红帽系活佛体系也随即建立。但因第十世活佛曲朱嘉措外逃到廓尔喀国(今尼泊尔),并挑唆廓尔喀国王发兵西藏,酿成兵乱,有叛国之罪,被乾隆皇帝下令废止转世,噶玛噶举派红帽系活佛[2]从一世传到十世就结束了。
二、宗喀巴改革的背景
自元代起,西藏初步有了“政教合一”的雏形。上层僧侣和世俗贵族一样,积极参与政治和经济活动。萨迦派在元朝中央政府的支持下,不但掌握西藏的行政权,而且掌握经济大权,在各地享有种种特权,统治西藏达二百年之久。十四世纪,明朝中央政府沿袭了元代对西藏的管理办法。继续推行“多封众建、尚用僧徒”政策。但社会问题仍不断涌现,一是教派林立,争斗激烈。各地封建割据势力的经济实力雄厚,统治地位已经巩固,于是开始相互兼并和争夺。在派别竞争的背后,隐藏着僧侣封建主之间争权夺利的现实较量;二是僧团戒律松驰,僧人腐化堕落。许多寺院家庭化,僧侣与戒律渐行渐远。大批僧人开始走上追求权力和世俗享乐的道路,凭借朝廷的优待,侵吞田产、干预政事。入明以后,这种僧人不守戒律,追求世俗享乐的不正之风,非但没有根本改变,反而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三是抛弃经教,学风日下。由于当时萨迦派与噶举派争权,战火不熄,时局动荡,僧人无人约束,不学经律、不修法,无人过问佛学微言大义。僧伽制度的一系列腐败,导致佛教在西藏普通人的心目中已经变得黯然无光。
三、宗喀巴改革的措施
宗喀巴站在一个坚定佛教出家信徒的立场,以维护佛教的社会影响和僧人名誉形象为目的。针对当时某些教派享有特权、追逐利禄、生活淫靡等腐败状况,先以获得多元政治势力的支持做保障,依据佛教经典教义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大力提倡遵守戒律、阐扬显密关系、规定学修次第和制定寺院管理制度等。这使他自己创立的格鲁派迅速蓬勃发展,显示出更强的生命力和吸引力,一跃成为在西藏占统治地位的佛教派别。
1.提倡僧人严守戒律
约在 1388 年,宗喀巴曾立志改戴黄色僧帽,名“班夏帽”,表示他坚决重视并严格遵守戒律。1395 年,他在精其寺供弥勒菩萨像比丘衣具一套,意在说明不论何派僧众,既已入教,均需守戒护戒。宗喀巴明确规定:僧人必须受戒,严格遵守,独身不娶,不营世务,清净寺院。宗喀巴自己率先垂范,除严肃行为作风外,宗喀巴通过著书立说、讲经说法来开导僧众积极遵守戒律。那时西藏佛教各派僧人不愿受比丘戒的约束,理由是他们学大乘佛教,不应该用小乘戒律来约束自己,宗喀巴针对这一弊端,宣讲《菩萨戒品释》、《事师五十颂释》、《密宗十四根本戒释》等僧人从事的规矩和一切学密喇嘛所应遵之戒律,意思是说不管学显还是学密,都必须遵守僧人应该遵守的生活准则,要接受戒律的限制,否则修行根本无法成就,还会遭到恶报。宗喀巴明确指出,如果僧人的生活不受戒律约束,那与俗人就没有区别。经过他的整顿、教化与直接的表率感召,教界迅速出现了政教昌明、信众拥戴的局面。
2.修复旧寺并规范寺院管理制度
由于当时佛教界戒律废弛,教风败坏,致使一些寺庙年久失修。于是,宗喀巴劝化阿喀宗宗本父子重修精其寺殿宇,自己还出资把殿堂彩绘一新。寺院之中,为学经的僧人建立起一套学经的组织体系,管理寺院又有另一套组织体系。各地大小寺院,相互之间的隶属关系,也被限制得十分严格,彼此的责任义务,都有了很明确的规定。例如,学经管理上形成了一套教学程序和教学模式。先学哪一部经论,后学哪一部经论,每部经论要学多长时间,多少年期限才算一个学习阶段的完成;负责教经的堪布,负责戒律的协敖,领导诵经的翁则等职位、作用、人才选拔各应遵循的标准;作为教学单位的扎仓,具体规模、制度等应该如何操作,诸如此类,都有了相应的具体整套规章制度。宗喀巴规定,寺中各级管理人员,应各司其职,谁也不许超越职权滥用权力。同时,他又规定各个寺院一律采用委员议事的形式来处理日常事务,决不允许个人专断。并且,各种僧职,都规定了一定任期,以防止某一世俗统治者操纵寺院事务现象的发生。这样一套严密的组织制度,一方面说明,受明朝初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帝国制度高度完善化影响,在西藏佛教中也得到了完整的反映和模拟;另一方面也说明,宗喀巴为了自己所创建的格鲁派黄教的长远发展,锻铸了坚如铁石的立足之基。
3.规定学经制度,改革学风
宗喀巴把学经制度规定得十分严格。在寺中设立教理学院,定出学习制度,规定学习内容,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先小后大,先显后密,组织了一套有次序有系统的学习经论模式。宗喀巴规定,显经教论,人人可学,而密法则只能传授给少数具有“根器”之人。规定《现观庄严论》、《入中论》、《量释论》、《戒论》、《俱舍论》是格鲁派寺院学僧必读的五部显教大论,它们概括了经、律、论三藏的教法内容。先学何经,后学何经,何时完结,均有详细的规定,只有显教学完考过格西学位后,才能升入上下密院学习密法,密法先学事相,如摆供设坛等,然后才学灌顶实修。他主要在噶当六论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略加更改,按戒定慧三学原则制定学习内容;戒学学《律经》、定学学《现观庄严论》、慧学学《中论》、《量论》、《俱舍论》;密法则学习事、行、瑜珈、无上瑜珈四部。读经讲解、结合实修教授引导以便求证和悟道。在这个系统的学习过程中,由一较低阶段进入较高阶段,都必须经过严格考试,次第分明,并规定不许越级,也不许专修哪一部密法而不顾其余。
4.努力取得中央政权的支持
明初,后藏有萨迦地方政权,承元代帝师的余势,仍保有一定的势力;前藏有帕竹地方政权和止贡地方政权,对前藏地区和西康的大部地区亦有相当影响。在已有这些政治、宗教势力背景下,宗喀巴巧妙地运用了宗教与政治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一是得到了当时实际控制卫藏绝大部分地区的明封阐化王扎巴坚赞及其属下重要官员的大力支持。因为宗喀巴对佛教教理有系统深入研究和见地,能形成各派大体一致的思想共识,这对帕竹政权最为有利,所以扎巴坚参死后,阐化王的继承人和属下重要贵族,仍然继续支持格鲁派势力的发展;二是宗喀巴得到了西藏社会上学行兼优的著名僧人和修行者的极力赞助;三是1414年,他派得力弟子释迦耶歇去南京朝见明成祖,宗喀巴成为明封大国师之师,地位尊荣;四是他宣布他直承阿底峡尊者之传,吸收了当时组织涣散的噶当派寺院力量,获得数量众多噶丹派僧人的鼎力支持。宗喀巴由此获取到多元政治势力的支持,左右逢源,奠定了其宗教改革成功的坚实基础。
四、宗喀巴改革对藏传佛教活佛制度的影响
在僧伽制度腐败的背景下,宗喀巴对藏传宗教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宗喀巴改革是按照藏传佛教“尊崇教证传承”的原则进行的,所以使藏传佛教固有的活佛转世制度得到延续。
1.宗喀巴改革是对佛教道次第的传承
藏传佛教具有严格尊崇教证传承,依循完善的道次第来进行学修、追求证悟的传统。教证传承与实修次第的有机结合,是藏传佛教的生命力所在。宗喀巴的格鲁派是对噶当派的传承,也就是对噶当派祖师阿底峡的传承。宗喀巴于1409年末,曾作隐语诗公开宣布他直承阿底峡之传。噶当派祖师阿底峡尊者,远承佛陀主要的修行法门,依止龙树、无著两位大师空有二宗的佛学思想,提出三士道修行理论,传至格鲁派宗喀巴而发扬光大。从噶当六论或七论,到格鲁派的五部大论,可以说一切显宗要法均在“道次第论”中得到体现形成系统,并至今仍未中断其菩提道次第的久远传承。阿底峡尊者的三士道思想作为连接起噶当派和格鲁派的重要佛学理论,是新旧噶当派佛学思想传承的重要依据。阿底峡尊者造《菩提道灯论》形成三士道的修行次第理论,后又有宗喀巴集尊者之大成所造《菩提道次第广(略)论》,这传承和发展了阿底峡尊者的佛学理论,形成了从噶当派到格鲁派完整的传承系统。
2.宗喀巴改革是佛教传承的转折
宗喀巴改革整顿了以往藏传佛教中存在的极大弊端,维护了佛教的社会影响和僧人的名誉地位,对某些教派那些享有特权,占有农奴,追逐利禄,生活淫糜,虐害人民的僧人进行清理裁汰,挽救了西藏佛教的颓废萎靡之相,重新树立起佛教的先天优势及在藏民心中的崇高地位。通过改革创立的格鲁派黄教,在西藏开始确立起主流宗派地位,结束了十三、四世纪,各教派之间为争夺权力地位,经常争斗扰乱社会安定的局面。改革同时完善了寺院的僧伽组织形态,使藏传佛教在组织和管理上有了完善的体系,有利于良性循环和其长远发展。经宗喀巴的改革后,格鲁派相继建立起一套了严密的寺院组织机构,加之从五世达赖喇嘛起又逐渐掌握了西藏地方政治统治权,这迫使许多其他教派的寺院改宗格鲁派麾下,成了黄教的属寺。格鲁派因时制宜,把活佛转世制度吸收并建设得更为完善具体,有效解决了寺院的继承人归属的大问题。在其完整的寺院管理制度的相辅相成下,使得格鲁派黄教自明清蓬勃发展独占鳌头并兴盛绵延至今。
3.宗喀巴改革对活佛转世制度的继续沿用
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高层权力传承的一种特有的特殊方式。宗喀巴的宗教改革也是从活佛转世制度中孕育而出的。宗喀巴6岁时,曲结顿珠仁钦为他做密法灌顶,至17岁宗喀巴一直师从曲结顿珠仁钦。曲结顿珠仁钦与却藏寺的创建者南杰班觉为同一个转世活佛系统。宗喀巴于1409年创建格鲁派。在采取活佛转世制度前,主要采用师徒传承和法嗣传承等方式。达赖喇嘛[3]转世系统是格鲁派建立的第一个活佛转世系统,后被追认为达赖一世的宗喀巴弟子根敦珠巴,1474年圆寂后并未开始采用活佛转世制度,直到1547年锁南嘉措被认定为达赖二世根敦嘉措的转世,迎至哲蚌寺坐床,格鲁派活佛转世继承制度才由此确立并开始。此后格鲁派自四世班禅罗桑确吉坚赞创建班禅[4]额尔德尼活佛转世系统,并追封了前三世班禅,成为黄教第二大活佛系统。格鲁派除达赖和班禅两大转世活佛外,还建立了众多种转世活佛系统,较有影响力的有内蒙古的章嘉和外蒙古的哲布尊丹巴两系。宗喀巴改革成功后,格鲁派在宗教实践中通过摸索,继续沿用了活佛转世制度。作为最大的教派,格鲁派自16世纪正式采取活佛转世制度以来,也成为藏传佛教转世活佛系统最多的教派。
宋元时期,宁玛派、萨迦派和噶举派几派并存,为争取蒙古王室或后来的元朝中央政府的支持,塔波噶举首创了以“活佛转世”方式选定首领的做法,成为西藏佛教各派中采用活佛转世相承的最早而又传承最久的一派。活佛转世成为了藏传佛教首领权力传承的一种特有的方式,明显区别于汉传和南传。随着藏传佛教的不断发展,出现了教派林立、戒律松弛和学风日下的不良状况,到14世纪,僧侣和世俗贵族一样,开始参与政治,追求世俗利益。在僧伽制度的腐败,佛教黯然无光的社会背景下,宗喀巴从僧人戒律、修复旧寺、规范寺院管理制度、振兴佛学修行和获得多元政治支持等多方面对藏地佛教进行了整顿改革。首先,宗喀巴改革按照藏传佛教尊崇教证传承进行,具有历史基础,维护和延续了佛教的生命力;其次,宗喀巴改革是佛教传承的转折点,维护了佛教的名誉地位;最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得益于活佛转世制度,最终也选择延续了活佛转世制度。因此可以说是藏传佛教传承的转折点,也是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重要转折点。

注释:
[1]黑帽系第一世都松钦巴,黑帽系第二世噶玛拔希,黑帽系第三世攘迥多吉,黑帽系第四世乳必多吉,黑帽系第五世得银协巴,黑帽系第六世通哇敦丹,黑帽系第七世却扎嘉措,黑帽系第八世弥觉多吉,黑帽系第九世旺秋多吉,黑帽系第十世却英多吉,黑帽系第十一世耶歇多吉,黑帽系第十二世绛曲多吉,黑帽系第十三世堆督多吉,黑帽系第十四世台乔多吉,黑帽系第十五世喀恰多吉,黑帽系第十六世日必多吉。
[2]红帽系第一世扎巴僧格,红帽系第二世喀觉旺波,红帽系第三世却贝耶歇,红帽系第四世却扎耶歇,红帽系第五世衮乔演拉,红帽系第六世却吉旺秋,红帽系第七世耶歇宁波,红帽系第八世却吉敦朱,红帽系第九世却吉尼玛,红帽系第十世曲朱嘉措。
[3]万历六年(1578)俺答汗赠索南嘉措“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圣”是超凡入圣之意;“识一切”是藏传佛教对在显宗方面取得最高成就僧人的尊称;“瓦齐尔达喇”是梵文的音译,意为“金刚持”,是藏传佛教对在密宗方面取得最高成就僧人的尊称;“达赖”是蒙古语大海之意;“喇嘛”是藏语上师之意。从此索南嘉措这一转世活佛系统就被称之为达赖喇嘛。
[4]顺治二年(1645)固始汗赠以“班禅博克多”的尊号。“班”为梵文“班智达”的略称,意为“通晓五明的学者”;“禅”,藏语意为“大”;“博克多”为蒙语音译,是对智勇兼备人物的尊称。康熙五十二年(1713),皇帝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成为中央政府册封旳格鲁派又一大活佛转世系统。
参考文献:
[1]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0.1第一版
[2]白玛朗杰次仁德吉王春焕.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实施中的中央权威性[J].西藏研究,2015年2月第1期
[3]陆启义.试论宗喀巴的宗教改革[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9月第5期
[4]陈丽.宗喀巴与政治集团关系研究——以帕竹政权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5年3月
[5]朵札·格桑德吉.藏传佛教师承关系辩[J].青藏高原论坛,2014年12月第4期
[6]韩封三祝.道次第传承谱系——从阿底峡到宗喀巴[J].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4月
[7]蒲文成.宗喀巴大师与却藏活佛系统[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
作者简介:
何炬延,中南民族大学宗教学专业2015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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