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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玉凤 “一带一路”背景下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建设前景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21-08-11 09:20:38 作者: 来源: 文字大小:[][][]

庄玉凤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上海市  201600)

要:为了适应中国日益增长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对外贸易的快速开展,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为跨境贸易、跨境投融资和其他跨境业务提供清算和结算服务。借助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迈向国际,同时反哺“一带一路”建设。

关键词: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境外投资;“一带一路”建设;人民币国际化

作者简介:庄玉凤(1993--)女,江苏泰州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国际金融法。

 

随着中国开始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到2012年人民币跨境业务已达到累计发生2.08万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发生1109亿元[1]为了适应迅速增长的人民币跨境业务规模,2012年4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开发独立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简称CIPS),为跨境贸易、跨境投融资和其他跨境业务提供清算和结算服务,这是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重要进程。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项目荣获2016年度银行科技发展奖一等奖,集中体现了银行业和金融业对CIPS的期望。中央人民银行在设计CIPS建成运营时,参考了多方特别是美元的跨境结算系统,并在分期建设过程中吸取经验和不足,积极改善后续的经营体系。但是,由于初期经验薄弱,在CIPS的配套法律建设中比较谨慎,没有为其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CIPS建设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一、借助进出口结算货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影响力

当前,我国国际实体经济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世界上大多国家的贸易都形成了顺差。我国进出口业发展旺盛,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矿产资源买卖等行业占据着极大的影响力。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铁矿石购买国,相关企业生产的工程机械,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上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且价格具有竞争优势,已进入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市场。但与其火热的发展态势不同,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大多并不占主导,企业缺乏结算货币的选择权。一方面来说,是我国企业在选择跨境结算货币时的“守旧心态”,习惯适用美元、欧元等国际通行的货币。另一方面来说,就是我国许多企业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无法提出能主导谈判结果的货币选择。这也阻碍了人民币迈向国际化的征程。在今后对外贸易发展中,如何增强我国进出口商的主导地位,使得人民币在国际支付中取得与中国经济地位相等的地位也是未来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首先就是积极推广CIPS在中国进出口贸易中的使用,通过转变部分企业的心态,提升企业的自信心,从而扩大CIPS的影响力。其次,在对外贸易中占据主导优势的大宗商品交易特别是资源矿产等领域,推动形成人民币结算“惯例”和CIPS的普遍运用。再而通过上海进口博览会的主场平台,在企业的跨境贸易与结算中纳入CIPS作为结算方式。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作为我国最大的进口展示品台,已成为国际采购交易平台、贸易投资促进平台、人文交流学习平台、世界开放合作平台。即使受到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在去年圆满结束的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累计成交仍呈增长趋势。这种超大型的跨境贸易对CIPS的推广使用的影响力是非常可观的,作为中国进出口商的主场,应该积极鼓励中国进出口商在这两种平台发挥主导地位,从而带动在进出口结算货币的选择上起主导作用。

二、优化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和配套的法律制度,建立稳定、高效的“高速公路”

CIPS搭建了一个完整有效的跨境支付清算系统,在初步建设中取得了重大的成果。在后续的发展中,我们不仅要巩固现有的成绩,更要对其进行优化,进一步提升CIPS建设的能力,扩大它的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截至2021年5月末,拓展全球CIPS系统共有参与者者1092家,其中直接参与者42家,间接参与者1050家。[2]其中,直接参与者以中资银行为主,这是中资银行的显著优势。我们应当发扬这一重要长处,推动中资银行改进跨境支付清算业务,发挥人民币跨境支付的载体作用,融入现在金融体系。同时,CIPS的间接参与者囊括了世界上众多知名银行,且一名间接参与者可以与多位直接参与者开展合作关系,这也督促中资银行提高国际化水平,保持良好的竞争力。再次,应该增加其他业务种类。目前CIPS支持的业务有两类,一类为支付业务,主要包括客户汇款和头寸调拨等进行资金结算的业务;第二类为信息业务,主要包括保函、托收、信用证等不进行资金结算的业务。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深入,业务处理种类也会随之增多为支持跨境债券交易资金结算,CIPS(二期)还引入了上海清算所和中央结算公司两家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作为直接参与者,并且针对不同类型的参与者制定了配套准入机制。优先支持开展“债券通”结算业务,涵盖现券买卖、发行承销、债券回购等业务类型。当前我国金融体系扩充,许多金融市场业务加入,如代理三类机构进入境内债券市场、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业务,也需要在后续的CIPS建设中得到引进。最后,安全可靠、连续服务是系统的“生命线”。[3]CIPS运营机构和相关参与者要实安全有效的措施进行持续地监管,确保CIPS运行稳定安全,制定监督机制和应急预案。在未来CIPS建设中,我们要完善它的监管机构和技术能力,确保它运营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在CIPS的运营中逐渐建立监督机制,提升监督部门和监督人员的相关能力。使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监督作用。

法治内涵是FMI(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灵魂”,有必要从外部的法治环境和内部的系统规则来推动我国CIPS建设。[4]在国际环境中,区域性国际性金融机构之一国际清算银行的成立与发展,为以各国中央银行、国际组织提供转换货币种类、外汇储备等服务。美国两个核心支付系统CHIPS和联储的RTGS系统Fedwire为美元的转换和结算支付提供强大的服务。在欧洲,Target2系统利用单一共享平台将欧元区各主权国家的RTGS系统连接起来。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吸取他们的不足,适时改善CIPS建设的法律制度以适应国际环境的变化和国内金融发展的需要。

在国内法制建设方面,第一,作为跨境结算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我国可以总结产生的问题和需求,根据现实发展的状况制定CIPS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整个CIPS和人民币跨境结算体系提供高位阶的法律支撑,协调法律内部的冲突,提供完整可靠的配套法律服务。第二就是需要确定CIPS运营机构的法律地位,作为CIPS最重要的运营载体,其运营机构具有很强的为公共服务的性质,因此,厘清CIPS运营机构和中央人民银行的权责划分并在法律层面对监管机构的法律义务与法律职责进行详细规范,分离运营机构的监管和出资人身份,形成分工明确的管理模式和有效透明的监管模式,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作用。

三、加强“一带一路”建设,增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国际地位

首先,当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总体发展水平较低,部分国家政治经济格局存在着许多不稳定的因素,这也为“一带一路”的建设带来了诸多障碍。根据中国信保发布的2020年《国家风险分析报告》显示,新冠疫情全球扩散后,全球政治稳定性下降,各国营商环境更加恶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集中的亚洲地区整体局势复杂,恐怖主义、宗教冲突和大国博弈相互交织,部分国家和地区战事仍未平息。美国及欧洲同伊朗关系持续恶化,制裁力度加大,伊朗核问题逐步升级,加剧地区政治风险。而在非洲,地区整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突出。部分国家政治稳定性较差,社会动荡和暴力事件高发,法律环境不健全。作为“一带一路”建设中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应当重视与沿线国家的交流和对话,充分利用国家之间高层互访和国家协作等方法,呼吁各国和平开展沟通和合作,为投资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环境。

其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间金融合作程度较低,存在着较大的合作壁垒,人民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认可度不够,这也是当前的“一带一路”建设的挑战之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程度不一,经济和政治体制都存在这较大的差异,例如越南、老挝等国家实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而泰国等国家则实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经济为主、正在进行私有化改革的伊朗面临着美国的多重经济制裁和经济封锁,各国之间的金融和经济市场差异较大,且各国的政治体制和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对合作的认可度并不是很充分。随着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极通过政府援助、政策性贷款、混合贷款和基础设施债券发行等方式来解决沿线国家基础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这一过程使人民币使用得以推广,但是伴随各国之间的壁垒,以及部分国家金融发展迟缓、市场发展欠发达,我国与各国的合作没有实现更深发展,而美元和欧元凭借美国的霸权地位和欧洲经济的高度发达,人民币在沿线国家的认可度不如它们。“一带一路”的核心是“五通”,分别为政策、道路、贸易、货币和民心的互通,这五通的践行都需要金融货币的支持,提升国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完善各国的金融和外汇市场体系,为资金和技术的流动提供便利,在这个过程中,有利于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化认可度。

最后,CIPS的参与者布局不均衡。CIPS的直接参与者与间接参与者众多,但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机构作为CIPS参与者的数量不多,且参与者大多集中在俄罗斯等国家,分布较为不均衡,例如在亚洲705家,而非洲38家,导致CIPS的建设并不能覆盖全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影响力也不能扩散,导致人民币的认可度无法大幅度提升的困境。未来CIPS的一个重点发展方向就是扩大参与者的分布范围,将更多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服务机构纳入到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体系中,成为重要的参与者和合作者,进而提升人民币的使用范围和影响力。

CIPS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建设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但这是挑战,也是一个机遇。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合作契机,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基于东南亚国家长期缺乏中心货币的现实,加上中国东盟已经建立的“十加一”机制,可考虑将人民币国际化中心放在东南亚地区。[5]加大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和文化交流,提升对中国和人民币的认同感,加深CIPS在“一带一路”中贸易和投融资的使用程度,使之成为“一带一路”的支柱性清算通道,可以实现人民币区域化,加大中国在世界金融体系和全球格局中的影响力。

四、总结

CIPS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人民币国际化的脚步不断前进,为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提供了新的渠道,促进各国企业和银行与中国的跨境融通合作。未来,CIPS将依托中国不断壮大的经济版图,反哺中国的金融体系,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12》http://www.pbc.gov.cn/zhifujiesuansi/128525/128545/128646/2813132/index.html,2021年5月18日访问

[2]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CIPS系统参与者公告(第六十期)》,http://www.cips.com.cn/cips/_2668/_2736/41243/index.html,2021年5月20日访问

[3]谢众.CIPS建设取得新进展.中国金融2018年第11期第41页

[4]潘拥军.论美元跨境支付系统的适用规则对我国的启示.国际经贸探索2016年第10期第57

[5]李欢丽、李石凯.强势美元周期、去美元化浪潮与人民币国际化战略调整.经济学家2019年第5期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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